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洞桥镇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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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洞桥镇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海曙区水利 (略) :

你单位《 (略) 海曙区水利 (略) 关于申请海曙区洞桥镇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海水投〔2023〕17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洞桥镇防洪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整治鄞江中心线长约4.80km,同时进行新开河工程,在百梁桥北侧新挖一条河道,河长550m,堤距80m,配套堤防沿线改扩建闸门6座,新建2座;建设排涝泵站2座、农田灌溉泵站5座、引水泵站1座、农田排水泵站2座;新建一座蕙江新桥,桥跨80m,桥梁宽度7m;改扩建百梁新桥1座,桥跨120m,桥梁宽度10m。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52.81万元,专项费200.0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费69306.2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9个月,已于2020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略) 海曙区水利 (略) :

你单位《 (略) 海曙区水利 (略) 关于申请海曙区洞桥镇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海水投〔2023〕17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洞桥镇防洪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整治鄞江中心线长约4.80km,同时进行新开河工程,在百梁桥北侧新挖一条河道,河长550m,堤距80m,配套堤防沿线改扩建闸门6座,新建2座;建设排涝泵站2座、农田灌溉泵站5座、引水泵站1座、农田排水泵站2座;新建一座蕙江新桥,桥跨80m,桥梁宽度7m;改扩建百梁新桥1座,桥跨120m,桥梁宽度10m。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52.81万元,专项费200.0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费69306.2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9个月,已于2020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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