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立项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立项的复函
(略) 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立项的函》(海望办〔2023〕9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7-*-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望春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约72.4公顷,东至机场路,西邻长乐三村,南至中山西路,北至通途西路。建设内容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望童北苑社区用房装修、望童北苑老年活动室装修、春馨雅居社区用房装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望童北苑邻里中心一层架空场地装修、望童北苑儿童活动区装修、春城社区居委会装修、新发新村装修;文化策展以及零星户外提升工程等;建设春城未来社区平台开发建设等数字化工程以及后续的运营服务。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5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30万元,预备费42.5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2024年3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略) 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立项的函》(海望办〔2023〕9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望春街道春城未来社区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7-*-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望春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约72.4公顷,东至机场路,西邻长乐三村,南至中山西路,北至通途西路。建设内容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望童北苑社区用房装修、望童北苑老年活动室装修、春馨雅居社区用房装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望童北苑邻里中心一层架空场地装修、望童北苑儿童活动区装修、春城社区居委会装修、新发新村装修;文化策展以及零星户外提升工程等;建设春城未来社区平台开发建设等数字化工程以及后续的运营服务。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5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30万元,预备费42.5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2024年3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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