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晨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晨光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晨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晨光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晨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晨光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工业园区庄基路南侧、天丰真空泵西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略) 城区工业园区内一家私营企业。2023年该企业拟投资22350万元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 (略) 城区工业园区庄基路南侧、天丰真空泵西侧的土地建设“晨光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占地面积20607m2,购置导轨磨床、叉车、行车、喷漆房等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600台套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 (略) 滨江污水厂污水接管标准 (略) 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及晾干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空。经分析,本项目喷漆、晾干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漆雾和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醋酸酯类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苯系物、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醋酸酯类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打磨金属屑、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水磨废水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打磨金属屑外售处置;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水磨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江苏晨光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晨光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工业园区庄基路南侧、天丰真空泵西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略) 城区工业园区内一家私营企业。2023年该企业拟投资22350万元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 (略) 城区工业园区庄基路南侧、天丰真空泵西侧的土地建设“晨光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占地面积20607m2,购置导轨磨床、叉车、行车、喷漆房等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核电碳块柔性智能加工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600台套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 (略) 滨江污水厂污水接管标准 (略) 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及晾干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空。经分析,本项目喷漆、晾干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漆雾和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醋酸酯类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苯系物、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醋酸酯类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打磨金属屑、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水磨废水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打磨金属屑外售处置;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水磨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