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分散染料及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中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分散染料及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年产5000吨环保型分散染料及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中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分散染料及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拟审批公示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泰路89号 |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新建1条分散剂生产线、1条染料中间体生产线、2条染料滤饼生产线、1条分散染料生产线、1条农药中间体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辅助、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中间品分散剂MF2500 吨、中间品苄氰苯胺618.6吨、分散橙288滤饼1000吨、分散蓝56滤饼500吨、分散蓝B56染料1500吨、分散橙288染料1500吨、分散黑300%染料2000吨、均三嗪500吨,副产醋酸52.9吨。 |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热风炉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农药中间体生产线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分散剂生产线、染料中间体生产线、染料滤饼生产线和分散染料生产线工艺废气中颗粒物、苯胺类、*醇、氯化氢、二氧化硫、*醛、*烯腈、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尾气喷淋塔排水、真空泵排水、滤布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年产5000吨环保型分散染料及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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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中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分散染料及5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拟审批公示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泰路89号 |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新建1条分散剂生产线、1条染料中间体生产线、2条染料滤饼生产线、1条分散染料生产线、1条农药中间体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辅助、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中间品分散剂MF2500 吨、中间品苄氰苯胺618.6吨、分散橙288滤饼1000吨、分散蓝56滤饼500吨、分散蓝B56染料1500吨、分散橙288染料1500吨、分散黑300%染料2000吨、均三嗪500吨,副产醋酸52.9吨。 |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热风炉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农药中间体生产线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分散剂生产线、染料中间体生产线、染料滤饼生产线和分散染料生产线工艺废气中颗粒物、苯胺类、*醇、氯化氢、二氧化硫、*醛、*烯腈、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尾气喷淋塔排水、真空泵排水、滤布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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