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纸业有限公司涉嫌“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境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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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纸业有限公司涉嫌“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境违法行为案

(略) 涉嫌“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

运行”环境违法行为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日15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徐家镇五 (略) 废水自动监控站房进行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废水未排放,发现该公司流量计数据传输失真,数据传输至数采仪有偏差,现场查看了运维记录台账,未发现流量计的比对记录,流量计长时间未开展比对导致数据传输失真。经调查询问得知,该公司于2022年10月3日, (略) 签订了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合同书, (略) 负责该公司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 (略) 又于2023年5月22 (略) 日签订了运维服务转包合同,合同约 (略) 在内的12家企业的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自动监控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等)转包 (略) , (略) 负责运维服务转包合同内12家企业的运维服务工作, (略) 运维人员(运行工)某某承 (略) 废水自动监控站房流量计开展运维服务时一直都没做比对,也没有对应的台账记录,但开展了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等其他维护服务,其他(总氮、氨氮、COD等)设备均按技术规范要求做了校准,并进行了记录。 (略) 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查处情况]

针对该公司存在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略) 南城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及《 (略)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定,经集体审议、 (略) 南城生 (略) 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万-8万元罚款。

[启示意义]

(略) 南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检查时,对企业自动监控站房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数据比对、查看运维记录台账等执法手段,锁定证据,也能对企业日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压实生态环境工作主体责任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略) 涉嫌“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

运行”环境违法行为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日15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徐家镇五 (略) 废水自动监控站房进行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废水未排放,发现该公司流量计数据传输失真,数据传输至数采仪有偏差,现场查看了运维记录台账,未发现流量计的比对记录,流量计长时间未开展比对导致数据传输失真。经调查询问得知,该公司于2022年10月3日, (略) 签订了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合同书, (略) 负责该公司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 (略) 又于2023年5月22 (略) 日签订了运维服务转包合同,合同约 (略) 在内的12家企业的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自动监控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等)转包 (略) , (略) 负责运维服务转包合同内12家企业的运维服务工作, (略) 运维人员(运行工)某某承 (略) 废水自动监控站房流量计开展运维服务时一直都没做比对,也没有对应的台账记录,但开展了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等其他维护服务,其他(总氮、氨氮、COD等)设备均按技术规范要求做了校准,并进行了记录。 (略) 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查处情况]

针对该公司存在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略) 南城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及《 (略)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定,经集体审议、 (略) 南城生 (略) 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万-8万元罚款。

[启示意义]

(略) 南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检查时,对企业自动监控站房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数据比对、查看运维记录台账等执法手段,锁定证据,也能对企业日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压实生态环境工作主体责任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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