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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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宜黄工业园区丰厚化工小区A东区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江西宜黄工业园区丰厚化工小区A东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55.268″,北纬27°41′4.664″,本项目占地面积735m2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利用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回收副产盐酸(31%),副产盐酸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副产盐酸》(HG/T3783-2021)Ⅰ类指标的要求。

产品方案:年回收3168吨副产盐酸(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三效蒸发、解析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二氯*烷以及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三效蒸发工序产生的氯化氢、二氯*烷经冷凝+喷淋+两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解析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两级降膜吸收+一级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二氯*烷、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关浓度限值;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 2019)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未经收集的VOCs和盐酸储罐产生的氯化氢。通过做好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的收集和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氯化氢无组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 2019)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盐酸解析工序产生的低浓度废水、喷淋废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

(略) 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泵、蒸发器、真空机组、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80-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结晶废渣(382.46t/a)、硫酸钡滤渣(38.28t/a)、废离子交换树脂(8t/a)、废活性炭(19.06t/a)、废机油(0.1t/a)、废含油抹布(0.1t/a)。

结晶废渣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硫酸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200m2)和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3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来源: (略) 宜黄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宜黄工业园区丰厚化工小区A东区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江西宜黄工业园区丰厚化工小区A东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55.268″,北纬27°41′4.664″,本项目占地面积735m2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利用含盐酸废水盐酸回收装置回收副产盐酸(31%),副产盐酸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副产盐酸》(HG/T3783-2021)Ⅰ类指标的要求。

产品方案:年回收3168吨副产盐酸(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三效蒸发、解析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二氯*烷以及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三效蒸发工序产生的氯化氢、二氯*烷经冷凝+喷淋+两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解析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两级降膜吸收+一级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二氯*烷、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关浓度限值;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 2019)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未经收集的VOCs和盐酸储罐产生的氯化氢。通过做好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的收集和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氯化氢无组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 2019)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盐酸解析工序产生的低浓度废水、喷淋废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

(略) 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泵、蒸发器、真空机组、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80-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结晶废渣(382.46t/a)、硫酸钡滤渣(38.28t/a)、废离子交换树脂(8t/a)、废活性炭(19.06t/a)、废机油(0.1t/a)、废含油抹布(0.1t/a)。

结晶废渣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硫酸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200m2)和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3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来源: (略) 宜黄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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