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江西泰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生产加工项目拟批准公示
宜黄县江西泰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生产加工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
项目名称 | 宜黄县江西泰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宜黄工业园丰厚片区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黄县江西泰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生产加工项 (略) 宜黄县宜黄工业园丰厚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15.593″,北纬27°41′42.836″,本项目占地面积10100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报废机动车为原辅材料,经检查和登记、预处理、拆解、存储和管理等工序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 产品方案: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其中燃料汽车(大型车500辆、中型车1500辆、小型车4000辆)、电动汽车(小型车2500辆)、摩托车15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拆解、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等。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拆解、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通过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拆解平台、切割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80-8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及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28.05t/a)、废油液(28t/a)、废制冷剂(2.1t/a)、废滤清器(9t/a)、废催化器(12.725t/a)、废电路板(1.025t/a)、含汞部件(7.3t/a)、废液化气罐(2t/a)、油泥(0.5t/a)、废活性炭(0.7t/a)、含油废抹布、手套、吸附棉(0.1t/a)、生活垃圾(9.375t/a)、塑料、橡胶、玻璃等不可利用废料(2719.475t/a)、废动力蓄电池(330t/a)、废安全气囊(32.5t/a)。 塑料、橡胶、玻璃等不可利用废料定期送废品回收站处理;废动力蓄电池定 (略) 回收处置;废安全气囊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废蓄电池、废油液、废制冷剂、废滤清器、废催化器、废电路板、含汞部件、废液化气罐、油泥、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吸附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20m2)和5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共计1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
项目名称 | 宜黄县江西泰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宜黄工业园丰厚片区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黄县江西泰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生产加工项 (略) 宜黄县宜黄工业园丰厚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15.593″,北纬27°41′42.836″,本项目占地面积10100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报废机动车为原辅材料,经检查和登记、预处理、拆解、存储和管理等工序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 产品方案: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其中燃料汽车(大型车500辆、中型车1500辆、小型车4000辆)、电动汽车(小型车2500辆)、摩托车15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拆解、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等。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拆解、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通过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拆解平台、切割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80-8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及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28.05t/a)、废油液(28t/a)、废制冷剂(2.1t/a)、废滤清器(9t/a)、废催化器(12.725t/a)、废电路板(1.025t/a)、含汞部件(7.3t/a)、废液化气罐(2t/a)、油泥(0.5t/a)、废活性炭(0.7t/a)、含油废抹布、手套、吸附棉(0.1t/a)、生活垃圾(9.375t/a)、塑料、橡胶、玻璃等不可利用废料(2719.475t/a)、废动力蓄电池(330t/a)、废安全气囊(32.5t/a)。 塑料、橡胶、玻璃等不可利用废料定期送废品回收站处理;废动力蓄电池定 (略) 回收处置;废安全气囊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废蓄电池、废油液、废制冷剂、废滤清器、废催化器、废电路板、含汞部件、废液化气罐、油泥、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吸附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120m2)和5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共计1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