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岭锂业有限公司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金岭锂业有限公司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环保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龙翔安全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斯米克以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0′40.477″,北纬28°17′20.748″,厂界项目南面为斯米克陶瓷,东面、西面均为未利用工业用地,北面为农田。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m2(150亩),总建筑面积56151.7 m2。 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2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 (略) 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选矿废水在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须经处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待开发区相关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选矿生产废水90%以上回用,剩余外排废水排放至宜春丰城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厂。由于厂区更换浮选药剂,浮选药剂在循环过程中富集,有机物浓度增高,影响项目锂回收效率,导致废水排放浓度增高,故将废水外排标准更改为宜春丰城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选矿生产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水、喷雾抑尘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车辆及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喷雾抑尘废水全部损耗,选矿生产废水目前循环使用不外排,待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外排,排入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扬尘、汽车运输扬尘、食堂油烟。 通过采用封闭生产车间,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定期进行喷淋,雾炮降尘、洒水、车间地面勤清理的方法抑尘;输送带采取密闭措施,降低物料落差,设置喷雾洒水措施,加强物料湿度;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增湿、限速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可控制无组织排放,经报告书预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内空地、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形成绿化吸声带,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药剂包装物、浮选剂废包装桶、废机油、铁渣、废钢球、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铁渣、废钢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药剂包装物收集后外售;浮选剂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入危废库暂存,均应定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修改清单。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主要采取了报纸、网上等公示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环保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龙翔安全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斯米克以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0′40.477″,北纬28°17′20.748″,厂界项目南面为斯米克陶瓷,东面、西面均为未利用工业用地,北面为农田。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m2(150亩),总建筑面积56151.7 m2。 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2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 (略) 锂云母细泥提质增值选矿厂建设项目选矿废水在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须经处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待开发区相关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选矿生产废水90%以上回用,剩余外排废水排放至宜春丰城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厂。由于厂区更换浮选药剂,浮选药剂在循环过程中富集,有机物浓度增高,影响项目锂回收效率,导致废水排放浓度增高,故将废水外排标准更改为宜春丰城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选矿生产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水、喷雾抑尘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车辆及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喷雾抑尘废水全部损耗,选矿生产废水目前循环使用不外排,待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外排,排入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扬尘、汽车运输扬尘、食堂油烟。 通过采用封闭生产车间,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定期进行喷淋,雾炮降尘、洒水、车间地面勤清理的方法抑尘;输送带采取密闭措施,降低物料落差,设置喷雾洒水措施,加强物料湿度;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增湿、限速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可控制无组织排放,经报告书预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内空地、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形成绿化吸声带,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药剂包装物、浮选剂废包装桶、废机油、铁渣、废钢球、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铁渣、废钢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药剂包装物收集后外售;浮选剂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入危废库暂存,均应定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修改清单。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主要采取了报纸、网上等公示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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