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中医药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 ||||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西湖区/抚生路666号 | ||||
建设单位: | 江西中医药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西湖区抚生路666号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内,在院区北区内新建1栋科研大楼、对南区部分楼层进行改造,属改扩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9F科研实验楼、制剂中心7F改造为中医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综合楼7F、8F、10F改造为人才培养基地,门诊大厅2F改造为研究型门诊, (略) 部2F改造为研究型病房。主要设备:离心机、生物安全柜、全自动脱水机、全自动染色机、组织包埋机、石蜡切片机、制冷系统、高压灭菌锅、显微镜等。项目总投资2586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实验室废气、动物饲养废气、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要求。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试验废水、洗衣废水、笼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试验废水、洗衣废水、笼具清洗废水经北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规模50m3/d)预处理,纯水制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北区总排口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TP排放浓度达到朝阳处理厂接管要求,LAS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排入朝阳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北区东、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南侧边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实验废弃物、药理学动物尸体、废活性炭、一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动物饲养饲养废弃物、废水处理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动物尸体和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验废弃物、药理学动物尸体经消毒预处理,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其他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动物饲养饲养废弃物定期委托专门处置动物粪便单位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动物尸体消毒后交专门的无害化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中医药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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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 (略) /西湖区/抚生路666号 | ||||
建设单位: | 江西中医药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西湖区抚生路666号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内,在院区北区内新建1栋科研大楼、对南区部分楼层进行改造,属改扩建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9F科研实验楼、制剂中心7F改造为中医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综合楼7F、8F、10F改造为人才培养基地,门诊大厅2F改造为研究型门诊, (略) 部2F改造为研究型病房。主要设备:离心机、生物安全柜、全自动脱水机、全自动染色机、组织包埋机、石蜡切片机、制冷系统、高压灭菌锅、显微镜等。项目总投资2586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实验室废气、动物饲养废气、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要求。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试验废水、洗衣废水、笼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试验废水、洗衣废水、笼具清洗废水经北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规模50m3/d)预处理,纯水制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北区总排口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TP排放浓度达到朝阳处理厂接管要求,LAS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排入朝阳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北区东、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南侧边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实验废弃物、药理学动物尸体、废活性炭、一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动物饲养饲养废弃物、废水处理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动物尸体和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验废弃物、药理学动物尸体经消毒预处理,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其他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动物饲养饲养废弃物定期委托专门处置动物粪便单位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动物尸体消毒后交专门的无害化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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