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略) 新能源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姜山镇南环路/街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利用原莱西基地二期扩能项目已建成的冲压、焊装、涂装厂房及设备并改造后进行项目的建设,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车身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建设期间主要为设备拆除及设备安装产生的环境影响。设备拆除过程中,企业应参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进行设备拆除活动,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车辆扬尘污染、运输和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影响结束 (二)营运期 废气: 涂装车间内中漆、色漆、清漆喷漆室内配设迷宫式纸箱处理装置去除漆雾,上述去除漆雾后的废气与电泳废气以及储漆间、输调漆间产生的废气,一同引至“干式过滤箱+转轮吸附浓缩+TAR焚烧装置”净化处理,点修室补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以上净化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32m高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废气、中涂烘干、清漆烘干废气分别经各自的TAR焚烧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经不低于22m高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色漆闪干、清漆烘干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各室屋顶不低于22m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后强冷废气、中涂烘干后强冷废气、清漆烘干强冷废气分别经屋顶不低于22m高排气筒排放。 发泡废气经车间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现有不低于16m高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脱脂、预脱脂废液、脱脂废水、脱脂倒槽清洗废水、模具清洗废水等通过现有脱脂废水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破乳+混凝絮凝+气浮处理”);车体打磨废水、电泳槽阳极排水、滑撬清洗废水、废超滤液、电泳槽倒槽废水、电泳水洗废水等通过现有电泳废水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混凝絮凝+沉淀”);薄膜化废液、薄膜化槽倒槽废水、电泳水洗废水等通过现有薄膜化废水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混凝絮凝+沉淀”);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水、锅炉外排水、冷却循环排污水一起排入现有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废清洗油、废滤芯、废清洗油桶、废液压油、齿轮油等、废胶料、废胶桶内衬材料、废砂纸、废抹布、废油脂、废包装材料、废遮蔽材料、废棉纱布、废迷宫式纸箱(含漆渣)、废过滤棉、废转轮吸附材料、废活性炭、含漆废薄膜、废清洗溶剂、废涂料、污水站预处理污泥、废水废油脂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长岛路148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略) 新能源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姜山镇南环路/街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姜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 |
项目概况: | 利用原莱西基地二期扩能项目已建成的冲压、焊装、涂装厂房及设备并改造后进行项目的建设,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车身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建设期间主要为设备拆除及设备安装产生的环境影响。设备拆除过程中,企业应参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进行设备拆除活动,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车辆扬尘污染、运输和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影响结束 (二)营运期 废气: 涂装车间内中漆、色漆、清漆喷漆室内配设迷宫式纸箱处理装置去除漆雾,上述去除漆雾后的废气与电泳废气以及储漆间、输调漆间产生的废气,一同引至“干式过滤箱+转轮吸附浓缩+TAR焚烧装置”净化处理,点修室补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以上净化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32m高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废气、中涂烘干、清漆烘干废气分别经各自的TAR焚烧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经不低于22m高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色漆闪干、清漆烘干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各室屋顶不低于22m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后强冷废气、中涂烘干后强冷废气、清漆烘干强冷废气分别经屋顶不低于22m高排气筒排放。 发泡废气经车间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现有不低于16m高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脱脂、预脱脂废液、脱脂废水、脱脂倒槽清洗废水、模具清洗废水等通过现有脱脂废水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破乳+混凝絮凝+气浮处理”);车体打磨废水、电泳槽阳极排水、滑撬清洗废水、废超滤液、电泳槽倒槽废水、电泳水洗废水等通过现有电泳废水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混凝絮凝+沉淀”);薄膜化废液、薄膜化槽倒槽废水、电泳水洗废水等通过现有薄膜化废水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混凝絮凝+沉淀”);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水、锅炉外排水、冷却循环排污水一起排入现有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废清洗油、废滤芯、废清洗油桶、废液压油、齿轮油等、废胶料、废胶桶内衬材料、废砂纸、废抹布、废油脂、废包装材料、废遮蔽材料、废棉纱布、废迷宫式纸箱(含漆渣)、废过滤棉、废转轮吸附材料、废活性炭、含漆废薄膜、废清洗溶剂、废涂料、污水站预处理污泥、废水废油脂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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