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泽钜禽业养殖有限公司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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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泽钜禽业养殖有限公司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 (略) 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霍邱县 (略)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项目位于霍邱县乌龙镇陡岗村G105国道以北,总占地面积26214.8m2,总建筑面积10607m2,租赁乌龙镇人民政府标准化鸡舍8栋(合计建筑面积9600m2)及其配套设施,购置智能养殖设备(鸡笼架、料塔、温控设施、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理粪便系统)若干。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出栏160万只肉鸡的生产能力。

项目鸡舍及其配套设施由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建设,本项目仅从事规模化肉鸡养殖。

四、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采用干清粪处理工艺,营运期鸡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沉砂集水池+厌氧发酵池)预处理后,沼液暂存在沼液池,经消毒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标准后在施肥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定期对鸡舍内喷洒除臭剂,设置水帘式抽风机,鸡粪日产日清,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强化场区冲洗、消毒措施,加强场区绿化,降低无组织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恶臭主要源于沉砂集水池,建设单位对沉砂集水池实行封闭处理,并在出水口处设置通风管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厌氧发酵池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处理后回用于食堂作为燃料,沼气燃烧废气同食堂净化后的油烟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多余沼气经管道引至内燃室火炬燃烧,

营运期NH3、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沼气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南场界(沿G105国道一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场界噪声排放满足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医疗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鸡粪便日产日清,沼渣、饲料残渣、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定期清理后, (略) 用于生产有机肥;病死鸡经冷库暂存后,委托霍邱县蓼盛畜禽废弃物 (略) 无害化处置;废鸡毛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 (略) 回收利用;废脱硫剂、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交原厂家回收利用;格栅栅渣定期清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以厂界起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六、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04t/a,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为0.544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572t/a,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全面执行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 (略) 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霍邱县 (略)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项目位于霍邱县乌龙镇陡岗村G105国道以北,总占地面积26214.8m2,总建筑面积10607m2,租赁乌龙镇人民政府标准化鸡舍8栋(合计建筑面积9600m2)及其配套设施,购置智能养殖设备(鸡笼架、料塔、温控设施、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理粪便系统)若干。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出栏160万只肉鸡的生产能力。

项目鸡舍及其配套设施由霍邱县乌龙镇人民政府建设,本项目仅从事规模化肉鸡养殖。

四、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采用干清粪处理工艺,营运期鸡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沉砂集水池+厌氧发酵池)预处理后,沼液暂存在沼液池,经消毒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标准后在施肥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定期对鸡舍内喷洒除臭剂,设置水帘式抽风机,鸡粪日产日清,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强化场区冲洗、消毒措施,加强场区绿化,降低无组织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恶臭主要源于沉砂集水池,建设单位对沉砂集水池实行封闭处理,并在出水口处设置通风管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厌氧发酵池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处理后回用于食堂作为燃料,沼气燃烧废气同食堂净化后的油烟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多余沼气经管道引至内燃室火炬燃烧,

营运期NH3、H2S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沼气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南场界(沿G105国道一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场界噪声排放满足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医疗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鸡粪便日产日清,沼渣、饲料残渣、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定期清理后, (略) 用于生产有机肥;病死鸡经冷库暂存后,委托霍邱县蓼盛畜禽废弃物 (略) 无害化处置;废鸡毛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 (略) 回收利用;废脱硫剂、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交原厂家回收利用;格栅栅渣定期清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以厂界起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六、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04t/a,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为0.544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572t/a,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全面执行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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