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标题: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63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时效性: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略) 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 (略)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儋水建管〔2023〕9号)、《 (略)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更名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略) 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代码:2206-*-04-01-*)初步设计及概算,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址:春江灵朗村段右岸,位于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41473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下河路1条、错车平台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505.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2939.5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为7.9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为21.04万元,临时工程费为309.86万元,独立费用为414.74万元,预备费为183.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为72.1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为93.15万元,移民及建设征地费463.33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用地相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八、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概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标题: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63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时效性:关于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略) 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 (略)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儋水建管〔2023〕9号)、《 (略)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更名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略) 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代码:2206-*-04-01-*)初步设计及概算,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址:春江灵朗村段右岸,位于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41473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下河路1条、错车平台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505.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2939.5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为7.9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为21.04万元,临时工程费为309.86万元,独立费用为414.74万元,预备费为183.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为72.1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为93.15万元,移民及建设征地费463.33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用地相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八、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概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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