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东部
郭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东部
填表日期:2023-11-13
郭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
(略) (略) 东部 | * | ||
(略) (略) | 胡修峰 | ||
65833 | 270 | ||
2025-08-31 | |||
改建 | |||
该项目主要对郭河中游水系流域共 17.16km 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河道治理工程:对治理河段进行河道开挖、清淤疏浚、堤防填筑、护坡加固、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护岸,并建设橡胶坝等配套设施;对跨河生产桥改建、沿河防汛道路进行修复并配建相应配套。 | |||
无环保措施: 流动性机动车辆废气直接通过机动车排放至大气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废水包括施工人员洗浴、洗涤、粪便污水以及食堂污水等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化粪池,不外排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以悬浮物和碱性污 染为主的砂石料冲洗直接通过集中沉淀后排放至除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地带之外 无环保措施: 以石 油类污染为主的含油废水直接通过机械定点维修排放至汽修厂集中处理 | |||
环保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河道开挖土方,开挖土方进行加固堤防,弃土运至弃土区进行复耕。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及生产桥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中工作,佩戴耳塞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属无污染生态影响性工程,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取土、平摊对植被的破坏及其所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为此本工程采取了专门的水土保持措施。 | |||
|
填表日期:2023-11-13
郭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
(略) (略) 东部 | (平方米) | * | |
(略) (略) | 胡修峰 | ||
65833 | 270 | ||
2025-08-31 | |||
改建 | |||
| |||
该项目主要对郭河中游水系流域共 17.16km 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河道治理工程:对治理河段进行河道开挖、清淤疏浚、堤防填筑、护坡加固、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护岸,并建设橡胶坝等配套设施;对跨河生产桥改建、沿河防汛道路进行修复并配建相应配套。 | |||
无环保措施: 流动性机动车辆废气直接通过机动车排放至大气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废水包括施工人员洗浴、洗涤、粪便污水以及食堂污水等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化粪池,不外排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以悬浮物和碱性污 染为主的砂石料冲洗直接通过集中沉淀后排放至除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地带之外 无环保措施: 以石 油类污染为主的含油废水直接通过机械定点维修排放至汽修厂集中处理 | |||
环保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河道开挖土方,开挖土方进行加固堤防,弃土运至弃土区进行复耕。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及生产桥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中工作,佩戴耳塞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属无污染生态影响性工程,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取土、平摊对植被的破坏及其所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为此本工程采取了专门的水土保持措施。 | |||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