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翔达电声厂建设项目
东莞市大朗翔达电声厂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翔达电声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双鹰路40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大朗翔达电声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金天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大朗镇双鹰路40号101室,设有液压成型机、开炼机、切料机等设备,年生产橡胶边1200万个,年使用原材料NBR橡胶6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生产时会有VOCs废气产生、噪声以及固危废,对于废气本项目会建设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于噪声本项目会采取降噪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对于固危废本项目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合法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本项目将对于废气、噪声和固危废建设相关处置设施,保证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1-1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翔达电声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双鹰路40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大朗翔达电声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金天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大朗镇双鹰路40号101室,设有液压成型机、开炼机、切料机等设备,年生产橡胶边1200万个,年使用原材料NBR橡胶6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生产时会有VOCs废气产生、噪声以及固危废,对于废气本项目会建设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于噪声本项目会采取降噪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对于固危废本项目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合法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本项目将对于废气、噪声和固危废建设相关处置设施,保证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1-1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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