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歙县交通运输局S349歙县新安江小川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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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歙县交通运输局S349歙县新安江小川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S349歙县新安江小川大桥新建工程

(略) 歙县小川乡

歙县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规划 (略) (略)

本项目起于S349线起点,止于S348线K19+320附近,设计路线总长约1.148 km,其中两侧连接线长约0.765 km,设置特大桥369.5m/ 1座,平面交叉3处,涵洞2道。

项目主体为新安江大桥工程,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60 km/h,桥梁全宽为17 m;接线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20 km/h,路基宽为6.5 m。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对沿线动植物、公益林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1)项目主要占用林地,因此需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

(2)合理设置临时钢筋场、项目部、施工便道,钢筋场在对其进行清理后,恢复为篮球场;施工便道的土地生态恢复采用翻松、平整后,进行生态恢复。

(3)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严禁设置大型施工场地,减少施工对公益林的占用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在生态公益林内严禁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在公益林内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林地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4)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工作,设置专项补偿经费用于保护区内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主要采取鱼类增值流放、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状况评估、水生生物科普宣教、加强渔政监管、鱼类栖息地修复等保护措施。

2、地表水

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的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项目部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民房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

(2)跨河桥梁的施工采用钢围堰施工,禁止涉水工程;桥梁钻孔灌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在岸边设置泥浆箱,确保泥浆不外溢;对泥浆进行沉淀,上清液作为施工工地洒水抑尘用水,沉淀的钻渣和泥浆进行翻晒等处理后用于施工便道的生态恢复使用。

3、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以及沥青烟气等。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工地规范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口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选用运行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同时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3)沥青烟气防治措施

选择安装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的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作业。

4、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

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中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边界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应加设具有吸声隔声效果的移动式声屏障;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

5、固体废物

施工生活区和施工工地生活垃圾按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远,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施工和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产生的弃方及时运至黄山徽 (略) 小川加工点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态环境

(1)加强对道路两侧护坡的绿化管理。

(2)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取鱼类增值流放、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状况评估、水生生物科普宣教、加强渔政监管、鱼类栖息地修复等保护措施。

2、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路面(桥面)初期雨水径流,路基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全线贯通的路基边沟,排入河流的排水口前应分段设置沉淀池,并可依地势修建必要的蓄水池。

3、大气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强化道路周边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于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故本次评价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跟踪监测措施,并预留降噪费用。

4、固体废物影响

公路通行后,固体废物主要是路面垃圾,安排养护工人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5、环境风险

(1)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桥梁防撞栏设计,防撞栏等级为SS级。

(2)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桥梁两端各设置1个,容积均为120m3)。

该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S349歙县新安江小川大桥新建工程

(略) 歙县小川乡

歙县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规划 (略) (略)

本项目起于S349线起点,止于S348线K19+320附近,设计路线总长约1.148 km,其中两侧连接线长约0.765 km,设置特大桥369.5m/ 1座,平面交叉3处,涵洞2道。

项目主体为新安江大桥工程,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60 km/h,桥梁全宽为17 m;接线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20 km/h,路基宽为6.5 m。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对沿线动植物、公益林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1)项目主要占用林地,因此需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

(2)合理设置临时钢筋场、项目部、施工便道,钢筋场在对其进行清理后,恢复为篮球场;施工便道的土地生态恢复采用翻松、平整后,进行生态恢复。

(3)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严禁设置大型施工场地,减少施工对公益林的占用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在生态公益林内严禁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在公益林内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林地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4)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工作,设置专项补偿经费用于保护区内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主要采取鱼类增值流放、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状况评估、水生生物科普宣教、加强渔政监管、鱼类栖息地修复等保护措施。

2、地表水

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的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项目部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民房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

(2)跨河桥梁的施工采用钢围堰施工,禁止涉水工程;桥梁钻孔灌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在岸边设置泥浆箱,确保泥浆不外溢;对泥浆进行沉淀,上清液作为施工工地洒水抑尘用水,沉淀的钻渣和泥浆进行翻晒等处理后用于施工便道的生态恢复使用。

3、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以及沥青烟气等。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工地规范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口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选用运行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同时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3)沥青烟气防治措施

选择安装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的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作业。

4、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

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中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边界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应加设具有吸声隔声效果的移动式声屏障;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

5、固体废物

施工生活区和施工工地生活垃圾按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远,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施工和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产生的弃方及时运至黄山徽 (略) 小川加工点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态环境

(1)加强对道路两侧护坡的绿化管理。

(2)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取鱼类增值流放、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状况评估、水生生物科普宣教、加强渔政监管、鱼类栖息地修复等保护措施。

2、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路面(桥面)初期雨水径流,路基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全线贯通的路基边沟,排入河流的排水口前应分段设置沉淀池,并可依地势修建必要的蓄水池。

3、大气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强化道路周边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于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故本次评价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跟踪监测措施,并预留降噪费用。

4、固体废物影响

公路通行后,固体废物主要是路面垃圾,安排养护工人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5、环境风险

(1)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桥梁防撞栏设计,防撞栏等级为SS级。

(2)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桥梁两端各设置1个,容积均为120m3)。

该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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