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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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略) 农博食用菌厂菌包加工项目

(略) 镜泊镇湾沟村

(略) 农博食用菌厂

(略) (略)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5540m2,总建筑面积为2292m2。本项目依托购买场地时的原有厂房进行建设,新建1座锅炉房、1座锅炉灰渣暂存间(位于锅炉房内)、1座办公室、1座原料仓库、1座燃料仓库。预计年生产800万袋黑木耳菌包。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扬尘污染: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等。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应选择在工作日进行,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2)工程垃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和冬季取暖来源自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燃料为致密性生物质压块颗粒料(全秸秆),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35m高烟囱,除尘效率为99%。大气污染物SO2以及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料编织袋中储存、仓库门窗紧闭;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厂区、车间、锅炉房、灰渣间定期洒水降尘;混合搅拌过程加水降尘,全封闭处理,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锅炉排水属于清净水,可用作厂区、锅炉房及灰渣间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无软化水制备工艺,锅炉水垢每年停产期委托专业单位清理。产生的冷凝水导排至蓄水池内,回用于拌料生产,不外排。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锅炉引风机、锅炉鼓风机、搅拌机、打袋机、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大块菌包湿料、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布袋、废塑料菌包袋及除尘器内飞灰。锅炉灰渣冬季储存在灰渣暂存间内,春季时外售给周围农户,用于农田堆肥;灰渣和飞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给附近农户,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菌包袋,收集时降低装卸高度,袋装密闭收集,收集后出售给塑料颗粒 (略) ;机械设备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到厂检修一次,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当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过筛工序筛出的大块菌包湿料,收集装袋后,暂存于仓库中,集中外售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产生的废布袋暂存于仓库内,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略) 农博食用菌厂菌包加工项目

(略) 镜泊镇湾沟村

(略) 农博食用菌厂

(略) (略)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5540m2,总建筑面积为2292m2。本项目依托购买场地时的原有厂房进行建设,新建1座锅炉房、1座锅炉灰渣暂存间(位于锅炉房内)、1座办公室、1座原料仓库、1座燃料仓库。预计年生产800万袋黑木耳菌包。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扬尘污染: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等。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应选择在工作日进行,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2)工程垃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和冬季取暖来源自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燃料为致密性生物质压块颗粒料(全秸秆),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35m高烟囱,除尘效率为99%。大气污染物SO2以及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料编织袋中储存、仓库门窗紧闭;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厂区、车间、锅炉房、灰渣间定期洒水降尘;混合搅拌过程加水降尘,全封闭处理,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锅炉排水属于清净水,可用作厂区、锅炉房及灰渣间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无软化水制备工艺,锅炉水垢每年停产期委托专业单位清理。产生的冷凝水导排至蓄水池内,回用于拌料生产,不外排。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锅炉引风机、锅炉鼓风机、搅拌机、打袋机、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大块菌包湿料、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布袋、废塑料菌包袋及除尘器内飞灰。锅炉灰渣冬季储存在灰渣暂存间内,春季时外售给周围农户,用于农田堆肥;灰渣和飞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给附近农户,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菌包袋,收集时降低装卸高度,袋装密闭收集,收集后出售给塑料颗粒 (略) ;机械设备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到厂检修一次,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当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过筛工序筛出的大块菌包湿料,收集装袋后,暂存于仓库中,集中外售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产生的废布袋暂存于仓库内,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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