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林循环湖南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废塑料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3〕66号
关于格林循环湖南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废塑料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3〕66号
格林循环(湖南) (略) :
你单位《10万吨/年废塑料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第九条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第九条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634.84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折等价值为6578.23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2130.41万kW·h(折2618.27吨标准煤)、柴油11.37t(折16.57吨标准煤)。项目单位产品综合电耗213.04kW·h/t。
三、你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进一步优化设计,要选用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通风机和空调等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提高能效水平。
2.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3.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应按照《报告》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将《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费总量10%以上或可研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根据“十四五”能耗双控要求,请新化县发改局对本地区能耗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合理控制能耗增量;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项目完工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组织节能验收。
六、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和验收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附件: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审查情况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审核情况表
能源品种 | 年消耗量 | 折标系数 | 折合标准煤 | ||
单位 | 实物 | 单位 | 系数 | (单位:tce) | |
电力 | 万kW·h | 2130.41 | kgce/kW·h | 当量系数0.1229 | 2618.27 |
等价系数0.308 | 6561.66 | ||||
柴油 | t | 11.37 | tce/t | 1.2143 | 16.57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 | 2634.84 |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 | 6578.23 |
格林循环(湖南) (略) :
你单位《10万吨/年废塑料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第九条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第九条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634.84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折等价值为6578.23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2130.41万kW·h(折2618.27吨标准煤)、柴油11.37t(折16.57吨标准煤)。项目单位产品综合电耗213.04kW·h/t。
三、你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进一步优化设计,要选用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通风机和空调等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提高能效水平。
2.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3.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应按照《报告》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将《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费总量10%以上或可研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根据“十四五”能耗双控要求,请新化县发改局对本地区能耗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合理控制能耗增量;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项目完工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组织节能验收。
六、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和验收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附件: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审查情况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审核情况表
能源品种 | 年消耗量 | 折标系数 | 折合标准煤 | ||
单位 | 实物 | 单位 | 系数 | (单位:tce) | |
电力 | 万kW·h | 2130.41 | kgce/kW·h | 当量系数0.1229 | 2618.27 |
等价系数0.308 | 6561.66 | ||||
柴油 | t | 11.37 | tce/t | 1.2143 | 16.57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 | 2634.84 |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 | 657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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