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关于作出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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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关于作出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局对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3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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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16号

2023. 11.1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益沅环评表〔2023〕16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呈报的《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位于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31717.1平方米,海洋工程与军民两用多元聚烯烃绳网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8日取得了环评批复(益环评书〔2021〕2号),并于2023年6月2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供热工程批复建设内容为1台2t/h和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批复后企业实际建设内容为1台4t/h生物质主用锅炉,1台4t/h生物质备用锅炉,未建设2t/h的生物质主用锅炉。备用生物质锅炉仅在主用锅炉检修时启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启用,使用时间为30天/年。 (略)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等的改变,只对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改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 (略) 锅炉改建项目的实施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m烟囱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化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园区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锅炉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SO2≤1.31t/a、NOx≤1.57t/a、COD≤0.03t/a、NH3-N≤0.01t/a、VOCs≤3.64t/a。SO2、NOx指标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在本次环评批复后,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及时完善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同时,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局对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3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16号

2023. 11.1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益沅环评表〔2023〕16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呈报的《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 (略)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位于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31717.1平方米,海洋工程与军民两用多元聚烯烃绳网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8日取得了环评批复(益环评书〔2021〕2号),并于2023年6月2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供热工程批复建设内容为1台2t/h和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批复后企业实际建设内容为1台4t/h生物质主用锅炉,1台4t/h生物质备用锅炉,未建设2t/h的生物质主用锅炉。备用生物质锅炉仅在主用锅炉检修时启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启用,使用时间为30天/年。 (略)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等的改变,只对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改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 (略) 锅炉改建项目的实施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m烟囱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化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园区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和环评提出的容量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锅炉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SO2≤1.31t/a、NOx≤1.57t/a、COD≤0.03t/a、NH3-N≤0.01t/a、VOCs≤3.64t/a。SO2、NOx指标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在本次环评批复后,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及时完善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同时,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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