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福源院区燃气锅炉项目审批前公示
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福源院区燃气锅炉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湘雅 (略) ( (略) 区)燃气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16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雅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共设置1个燃气锅炉房,位于湖南湘雅 (略) 内附楼地下一层,总面积117.5m2,共2台燃气热水锅炉,总的供热能力为2.8MW(4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不新增加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罗茨风机、水泵、燃气锅炉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使用燃气锅炉,不产生固体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1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项目名称 | 湖南湘雅 (略) ( (略) 区)燃气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16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雅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共设置1个燃气锅炉房,位于湖南湘雅 (略) 内附楼地下一层,总面积117.5m2,共2台燃气热水锅炉,总的供热能力为2.8MW(4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不新增加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罗茨风机、水泵、燃气锅炉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使用燃气锅炉,不产生固体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1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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