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吉运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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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吉运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卜村

  建设单位: (略) 吉 (略)

  环评单位:沈阳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单位: (略) 吉 (略)

  企业法人:柳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卜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44.7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新建厂房,同时配备生产设备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新建1条年产10万吨机制砂加工生产线。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卸料扬尘

颗粒物

1台雾炮水雾抑尘+封闭车间自然沉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投料粉尘

颗粒物

投料粉尘经投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颚式破碎粉尘

颗粒物

破碎粉尘经鄂破进料口、出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原料库及车间

颗粒物

原料库及车间粉尘经雾炮水雾抑尘及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库及生产车间各设置1个雾炮机(共2个)

地表水环境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车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1座,55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球磨破碎、筛分和洗砂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

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厂界西、北、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弃方收集后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营运期泥饼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砖厂制砖;除尘灰、沉降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渗分区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化粪池、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染防渗分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后,可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无污染地下水途径。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无土壤污染途径。

生态

保护措施

根据《 (略) 防沙治沙条例》,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绿化为主的综合措施,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降低风速,拒挡风沙,有效防止土壤沙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润滑油、机油采用有资格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机油的贮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操作。

(2)危废暂存间、厂区地面均硬化处理;

(3)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4)加强运营期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使用档案,制定详细的岗位操作规程等;做好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5)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等。

(6)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基础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及产品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允许类项目。经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 (略) 场准入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023年9月1日,企业取 (略) 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区域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场内平面布置合理。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工作,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管理以及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卜村

  建设单位: (略) 吉 (略)

  环评单位:沈阳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单位: (略) 吉 (略)

  企业法人:柳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卜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44.7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新建厂房,同时配备生产设备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新建1条年产10万吨机制砂加工生产线。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卸料扬尘

颗粒物

1台雾炮水雾抑尘+封闭车间自然沉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投料粉尘

颗粒物

投料粉尘经投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颚式破碎粉尘

颗粒物

破碎粉尘经鄂破进料口、出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原料库及车间

颗粒物

原料库及车间粉尘经雾炮水雾抑尘及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库及生产车间各设置1个雾炮机(共2个)

地表水环境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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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1座,55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球磨破碎、筛分和洗砂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

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厂界西、北、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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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弃方收集后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营运期泥饼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砖厂制砖;除尘灰、沉降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渗分区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化粪池、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染防渗分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后,可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无污染地下水途径。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无土壤污染途径。

生态

保护措施

根据《 (略) 防沙治沙条例》,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绿化为主的综合措施,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降低风速,拒挡风沙,有效防止土壤沙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润滑油、机油采用有资格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机油的贮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操作。

(2)危废暂存间、厂区地面均硬化处理;

(3)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4)加强运营期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使用档案,制定详细的岗位操作规程等;做好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5)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等。

(6)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基础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及产品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允许类项目。经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 (略) 场准入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023年9月1日,企业取 (略) 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 (略) 吉 (略) 1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区域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场内平面布置合理。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工作,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管理以及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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