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心连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6t/h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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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心连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6t/h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心 (略) 16t/h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辽宁心 (略) 16t/h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辽宁心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心 (略) 16t/h燃气锅炉项目

  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心 (略)

  企业法人:马爱林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75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159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本项目临建一座 16t/h燃气锅炉,用于一期工程供热, 与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产。36t/h生物质锅炉随二期工程建设,待二期工程投产后,16t/h燃气锅炉拆除,届时全厂使用36t/h生物质锅炉供热。该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高效SCR 脱硝”组合工艺处理,烟气排放能够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锅炉烟气

DA001

二氧化硫

清洁燃料、低氮燃

烧器、SCR脱硝、

40m高排气筒

50mg/m3

氮氧化物

150mg/m3

颗粒物

20mg/m3

烟气黑度

≤1级

声环境

锅炉、风机、机泵

噪声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3类65dB、55dB

固体废物

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周期为3a,产生量4.8t/次,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按照要求,从总图及平面布置、工艺和设备、自控及仪表、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进行风险防控。

根据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配备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物资,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演练。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的生产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内,为现有三类工业用地,项目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基本农田,项目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工程内容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辽宁心 (略) 新增燃气锅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符合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锅炉属于临建锅炉,在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拆除。锅炉采用清洁燃料,烟气经低氮燃烧+SCR 脱硝处理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锅炉排污水排入总排口监控池,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在采取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控的。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心 (略) 16t/h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辽宁心 (略) 16t/h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辽宁心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心 (略) 16t/h燃气锅炉项目

  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心 (略)

  企业法人:马爱林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连山区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75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159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本项目临建一座 16t/h燃气锅炉,用于一期工程供热, 与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产。36t/h生物质锅炉随二期工程建设,待二期工程投产后,16t/h燃气锅炉拆除,届时全厂使用36t/h生物质锅炉供热。该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高效SCR 脱硝”组合工艺处理,烟气排放能够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锅炉烟气

DA001

二氧化硫

清洁燃料、低氮燃

烧器、SCR脱硝、

40m高排气筒

50mg/m3

氮氧化物

150mg/m3

颗粒物

20mg/m3

烟气黑度

≤1级

声环境

锅炉、风机、机泵

噪声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3类65dB、55dB

固体废物

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周期为3a,产生量4.8t/次,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按照要求,从总图及平面布置、工艺和设备、自控及仪表、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进行风险防控。

根据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配备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物资,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演练。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的生产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内,为现有三类工业用地,项目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基本农田,项目不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工程内容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辽宁心 (略) 新增燃气锅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符合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锅炉属于临建锅炉,在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拆除。锅炉采用清洁燃料,烟气经低氮燃烧+SCR 脱硝处理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锅炉排污水排入总排口监控池,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在采取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控的。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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