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关于2022年下半年创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公示
玉田县关于2022年下半年创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公示
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下半年创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
房租补贴的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关于规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通知》(唐人社字[2020]189号)政策规定:“对公共服务场地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一般不超过有效孵化面积的20%”,“有效孵化面积为实际享受房租补贴项目面积(含公摊)之和”,“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所需资金由创业扶持资金列支”。现按照《关于规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109号)“对公共服务场地给予房租补贴。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最高一般不超过创业项目场地房租补贴的20%,对以孵化生产、加工类创业项目为主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增加面积在1000至2000平方米的,补贴最高不超过创业项目场地房租补贴的27%”“有效孵化面积为实际享受房租补贴项目面积(含公摊)之和”,“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所需资金由创业扶持资金列支”的政策规定。2022年下半年,我县志达创业孵化基地、益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鸦鸿桥电商产业园等三家基地,经专业评估机构实测场地面积,结合各基地创业项目入驻实际情况计算,拟为以上三家基地申请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32元(其中:志达创业孵化基地43934.67、益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85元、鸦鸿桥电商产业园88842.80元)。现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315-*、0315-*;地址: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下半年创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
房租补贴的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关于规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通知》(唐人社字[2020]189号)政策规定:“对公共服务场地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一般不超过有效孵化面积的20%”,“有效孵化面积为实际享受房租补贴项目面积(含公摊)之和”,“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所需资金由创业扶持资金列支”。现按照《关于规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109号)“对公共服务场地给予房租补贴。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最高一般不超过创业项目场地房租补贴的20%,对以孵化生产、加工类创业项目为主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增加面积在1000至2000平方米的,补贴最高不超过创业项目场地房租补贴的27%”“有效孵化面积为实际享受房租补贴项目面积(含公摊)之和”,“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所需资金由创业扶持资金列支”的政策规定。2022年下半年,我县志达创业孵化基地、益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鸦鸿桥电商产业园等三家基地,经专业评估机构实测场地面积,结合各基地创业项目入驻实际情况计算,拟为以上三家基地申请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32元(其中:志达创业孵化基地43934.67、益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85元、鸦鸿桥电商产业园88842.80元)。现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315-*、0315-*;地址: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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