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略) 3,4-MDP-2P中间项目拟选址 (略) 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鸿腾西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3,4-MDP-2-P中间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三 (略)
建设地点: (略) 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鸿腾西路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5500万元建设年产200吨3,4-MDP-2-P-中间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产品和规模分别为135吨液态产品、65吨固态产品。项目 (略) 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6-*-04-0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工程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相应预防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施工期内容包括现有装置拆除、检修,本次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等,施工期将产生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及水土流失,其特点是施工期较短、排放量有限,施工完成后随之消失。施工过程中应通过加强施工期管理,并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施工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合成釜废气、水洗釜废气、*苯蒸馏釜不凝气、*醇提纯釜废气、结晶釜废气、离心机废气、*醇蒸馏釜不凝气、真空干燥废气、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醇、颗粒物,*醇以非*烷总烃计;储罐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浓缩蒸发系统不凝气等等。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收集后,经本次新建的“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处理,处理后*苯排放浓度为6.97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95mg/m3,TVOC排放浓度为10.95g/m3,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苯系物40mg/m3、非*烷总烃60mg/m3、TVOC10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中制药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30mg/m3)。
②无组织废气
本评价针对本次生产装置区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工艺装置、储存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包括源头控制主要是设备选型、管理过程控制主要是排放监控、末端治理主要是收集措施、效率等减少无组织挥发。
综上,本次工程废气经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行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厂区总排口, (略) 政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经管网输送至观音堂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后排入南涧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现有工程建设有一座5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HT-GUASB厌氧罐+水解酸化+缺氧池+接触氧化池+MBR膜”工艺,厂区排口废水排放量为4.19m3/d,排放浓度为COD 49.36mg/L、BOD5 34.64mg/L、SS 36.93mg/L、NH3-N 0.96mg/L、TP 1.91mg/L、*苯1.02mg/L、氯化物181.38mg/L,处理后出水水质可 (略) 地方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各类泵类、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本项目固废新建1座17.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座17.5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 (略)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鸿腾西路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化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箱:*@*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调查表的网络连接为:链接:链接:http://**,提取码:thtf,下载可看。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建设单位办公室,如有需要请于公示期间至办公室查看。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范围:受项目实施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发送至企业邮箱;
2、公众可以去建设单位办公室直接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