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仁牌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省高安市仁牌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略) 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龙翔安全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5°25′54.311″、N 28°11′33.498″),全厂*m2,其中一期工程涉及技改部分为39723.92m2,即技改后陶瓷生产区占地面积:60276.08 m2,锂电生产区占地面积:39723.92 m2 ,项目东侧为美迪迦陶瓷、南侧为科盾矿业、西侧为三星陶瓷、北侧为长城陶瓷。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为淘汰现有一期陶瓷生产线改为锂渣坯生产线,二期陶瓷墙地砖生产线保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一起生产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成品仓库、堆场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食堂、宿舍、办公楼、综合楼、一期原料车间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事故池(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230m3)、危险废物暂存间(5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2)、噪声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主要以锂云母11850t/a、一次锂渣*万t/a、尾泥11850t/a、硫酸钙17640万t/a、无水硫酸钠18900t/a、碳酸钙6000t/a、尿素120t/a、除铊剂20t/a、除氟剂30t/a、絮凝剂1.2t/a等为原辅料,经配料、初烘、压制成型、烘干、焙烧、冷却等工序生产锂渣坯。 本项目产品方案:锂渣坯20万t/a。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烟气处理废水、地面拖洗水、仓库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仓库渗滤液全部回用于熟料堆放喷雾降尘;地面拖洗水、烟气处理废水和化验废水经烟气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氧化、络合沉淀、化学沉淀、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规模:200t/d)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除铊除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池、氧化、络合沉淀、化学沉淀、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规模:30t/d)处理后90%回用于烟气处理补水,10%外排;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及厂区污水总排口中铊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最严值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肖江。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配料输送粉尘、混料粉尘、压制成型粉尘、初烘废气、和焙烧(烘干)废气及压制成型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以及配料输送粉尘、原料堆场起尘、成品仓库装卸堆场起尘等。 (1)原料投料配料输送粉尘: 原料投料配料输送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压制成型废气: 压制成型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混料粉尘、初烘废气、烘干及焙烧烟气: 初烘废气经旋风除尘与混料废气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通入烟气处理系统(SNCR脱硝+三级碱液喷淋+超级管束除尘除雾)与烘干焙烧烟气一起处理。焙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氨、氯化氢等,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三级碱液喷淋脱硫+超级管束除尘除雾”处理后经一根3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氟化物、SO2、HCl、NOX、铊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等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氨满足参照执行的《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再经一根3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压制成型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以及配料输送粉尘、原料堆场起尘、成品仓库装卸堆场起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生产设备,集气管道管理,加强通风绿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气治理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各生产工序,不外排;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废耐火垫板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滤布、含铊污泥、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离子交换废树脂、烟气处理废渣、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废劳保用品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洗车平台南侧,占地1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原料仓库,占地500m2。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生产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距离厂界461m的大港村,大港村距离生产区461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该 (略) 、学校、政府机构等其他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要求。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略) 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龙翔安全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年产20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5°25′54.311″、N 28°11′33.498″),全厂*m2,其中一期工程涉及技改部分为39723.92m2,即技改后陶瓷生产区占地面积:60276.08 m2,锂电生产区占地面积:39723.92 m2 ,项目东侧为美迪迦陶瓷、南侧为科盾矿业、西侧为三星陶瓷、北侧为长城陶瓷。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为淘汰现有一期陶瓷生产线改为锂渣坯生产线,二期陶瓷墙地砖生产线保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一起生产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成品仓库、堆场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食堂、宿舍、办公楼、综合楼、一期原料车间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事故池(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230m3)、危险废物暂存间(5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2)、噪声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主要以锂云母11850t/a、一次锂渣*万t/a、尾泥11850t/a、硫酸钙17640万t/a、无水硫酸钠18900t/a、碳酸钙6000t/a、尿素120t/a、除铊剂20t/a、除氟剂30t/a、絮凝剂1.2t/a等为原辅料,经配料、初烘、压制成型、烘干、焙烧、冷却等工序生产锂渣坯。 本项目产品方案:锂渣坯20万t/a。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烟气处理废水、地面拖洗水、仓库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仓库渗滤液全部回用于熟料堆放喷雾降尘;地面拖洗水、烟气处理废水和化验废水经烟气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氧化、络合沉淀、化学沉淀、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规模:200t/d)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除铊除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池、氧化、络合沉淀、化学沉淀、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规模:30t/d)处理后90%回用于烟气处理补水,10%外排;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及厂区污水总排口中铊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最严值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肖江。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配料输送粉尘、混料粉尘、压制成型粉尘、初烘废气、和焙烧(烘干)废气及压制成型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以及配料输送粉尘、原料堆场起尘、成品仓库装卸堆场起尘等。 (1)原料投料配料输送粉尘: 原料投料配料输送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压制成型废气: 压制成型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混料粉尘、初烘废气、烘干及焙烧烟气: 初烘废气经旋风除尘与混料废气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通入烟气处理系统(SNCR脱硝+三级碱液喷淋+超级管束除尘除雾)与烘干焙烧烟气一起处理。焙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氨、氯化氢等,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三级碱液喷淋脱硫+超级管束除尘除雾”处理后经一根3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氟化物、SO2、HCl、NOX、铊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等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氨满足参照执行的《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再经一根3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压制成型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以及配料输送粉尘、原料堆场起尘、成品仓库装卸堆场起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生产设备,集气管道管理,加强通风绿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气治理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各生产工序,不外排;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废耐火垫板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滤布、含铊污泥、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离子交换废树脂、烟气处理废渣、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废劳保用品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洗车平台南侧,占地1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原料仓库,占地500m2。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生产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距离厂界461m的大港村,大港村距离生产区461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该 (略) 、学校、政府机构等其他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要求。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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