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荣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荣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工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江西高安工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现有厂区范围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6′07.7″,北纬28°13′04.3″,全厂总占地面积约*.72平方米。项目东面为格仕祺陶瓷厂, (略) ,西面为太阳路,北面为国美陶瓷。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现有工程年产年产2160m2抛光砖项目全部淘汰,技改后不再生产,技改项目主要以一次锂渣、锂云母、尾泥、硫酸钠、硫酸钙等为原辅料,经混料、回转窑烘干、压制成型、烘干、焙烧、自然冷却等工序生产锂渣坯。 本项目产品方案:锂渣坯56万t/a。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联合车间(分布有原料干燥、烘干、焙烧区等)、压制成型车间、烟气循环池(280m3)等;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公辅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办公楼、宿舍楼、配电室、供排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2套脱硫塔设备、隔油池、化粪池、洗车废水沉淀池(20m3)等 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烟气处理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渗滤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于车间降尘,不外排,烟气处理废水(每天处理200m3/d)、车辆清洗废水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处理(20t/d)、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调节池、氧化、络合沉淀、化学沉淀、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规模200m3/d)后部分回用于烟气处理补水,部分56.63m3/d的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废水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其中氟化物、铊回用标准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项目厂区废水排口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铊排放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未包含因子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肖江。本项目雨水排放口总铊、氟化物执行《关 (略) 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的通知》中附件4预警值要求。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最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肖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压制成型粉尘、回转窑烘干废气及烘干焙烧废气等有组织废气;皮带输送粉尘、投料输送及压制成型工序未收集的粉尘等无组织废气。 (1)压制成型废气: 压制成型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尘罩收集后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总风量30000m3/h、设计颗粒物收集率95%、颗粒物去除率99%、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为颗粒物0.61t/a。 (2)回转窑烘干废气: 回转窑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及NOX,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水水膜脱硫除尘”处理,总风量24000Nm3/h,设计颗粒物去除率99.9%、SO2去除率90%,颗粒物、SO2及NOX经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后再经一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13t/a、SO21.440t/a、NOX57.132t/a。 (2)烘干焙烧废气: 本项目布设2条辊道窑和2条干燥窑,辊道窑燃料为园区济民可信集中供气,烘干及焙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铊及其化合物、氨气、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等,烘干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设计风机风量*Nm3/h,设计颗粒物去除率99%(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已颗粒物的形式存在按照99%的去除率计)、SO2去除率90%、NOX去除率50%、氟化物去除率95%、铊及其化合物去除率99%、氯化氢去除率90%、氨气去除率50%,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铊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氨满足《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再经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389t/a、SO214.720t/a、NOX123.786t/a、氟化物1.552t/a、铊及其化合物0.022t/a、氯化氢0.139t/a、氨0.905t/a。 无组织废气包括皮带输送粉尘、投料输送粉尘及压制成型未收集到的粉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皮带输送粉尘,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投料输送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后,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并在产尘的时候自动喷洒,抑制扬尘;皮压制成型粉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经报告书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生产区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工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产5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江西高安工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现有厂区范围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6′07.7″,北纬28°13′04.3″,全厂总占地面积约*.72平方米。项目东面为格仕祺陶瓷厂, (略) ,西面为太阳路,北面为国美陶瓷。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现有工程年产年产2160m2抛光砖项目全部淘汰,技改后不再生产,技改项目主要以一次锂渣、锂云母、尾泥、硫酸钠、硫酸钙等为原辅料,经混料、回转窑烘干、压制成型、烘干、焙烧、自然冷却等工序生产锂渣坯。 本项目产品方案:锂渣坯56万t/a。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联合车间(分布有原料干燥、烘干、焙烧区等)、压制成型车间、烟气循环池(280m3)等;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公辅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办公楼、宿舍楼、配电室、供排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2套脱硫塔设备、隔油池、化粪池、洗车废水沉淀池(20m3)等 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烟气处理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渗滤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于车间降尘,不外排,烟气处理废水(每天处理200m3/d)、车辆清洗废水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处理(20t/d)、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调节池、氧化、络合沉淀、化学沉淀、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处理规模200m3/d)后部分回用于烟气处理补水,部分56.63m3/d的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废水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其中氟化物、铊回用标准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项目厂区废水排口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铊排放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未包含因子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肖江。本项目雨水排放口总铊、氟化物执行《关 (略) 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的通知》中附件4预警值要求。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最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肖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压制成型粉尘、回转窑烘干废气及烘干焙烧废气等有组织废气;皮带输送粉尘、投料输送及压制成型工序未收集的粉尘等无组织废气。 (1)压制成型废气: 压制成型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尘罩收集后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总风量30000m3/h、设计颗粒物收集率95%、颗粒物去除率99%、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为颗粒物0.61t/a。 (2)回转窑烘干废气: 回转窑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及NOX,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水水膜脱硫除尘”处理,总风量24000Nm3/h,设计颗粒物去除率99.9%、SO2去除率90%,颗粒物、SO2及NOX经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后再经一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13t/a、SO21.440t/a、NOX57.132t/a。 (2)烘干焙烧废气: 本项目布设2条辊道窑和2条干燥窑,辊道窑燃料为园区济民可信集中供气,烘干及焙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铊及其化合物、氨气、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等,烘干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设计风机风量*Nm3/h,设计颗粒物去除率99%(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已颗粒物的形式存在按照99%的去除率计)、SO2去除率90%、NOX去除率50%、氟化物去除率95%、铊及其化合物去除率99%、氯化氢去除率90%、氨气去除率50%,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铊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要求,氨满足《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再经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389t/a、SO214.720t/a、NOX123.786t/a、氟化物1.552t/a、铊及其化合物0.022t/a、氯化氢0.139t/a、氨0.905t/a。 无组织废气包括皮带输送粉尘、投料输送粉尘及压制成型未收集到的粉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皮带输送粉尘,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投料输送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后,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产生无组织粉尘的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并在产尘的时候自动喷洒,抑制扬尘;皮压制成型粉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经报告书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生产区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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