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天亿环保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布尔津县天亿环保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委托新疆源恒昌盛 (略) 承担“布尔津县天亿环保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天亿环保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布尔津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滴灌带厂一座,年产量10万件,建筑面积12720平方米,其中:新建办公生活区624平方米、库房1座1080平方米、粉粹造粒车间1座630平方米、成品车间1座810平方米、水池1座400平方米、冷却池1座200平方米、毛料堆放场地(地坪硬化)1处9000平方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布尔津县天 (略)
联系人:安文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杜来提乡草原二村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源恒昌盛 (略)
联系人:盖晓妍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16号D-2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布尔津县天 (略)
2023年11月14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委托新疆源恒昌盛 (略) 承担“布尔津县天亿环保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天亿环保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布尔津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滴灌带厂一座,年产量10万件,建筑面积12720平方米,其中:新建办公生活区624平方米、库房1座1080平方米、粉粹造粒车间1座630平方米、成品车间1座810平方米、水池1座400平方米、冷却池1座200平方米、毛料堆放场地(地坪硬化)1处9000平方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布尔津县天 (略)
联系人:安文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杜来提乡草原二村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源恒昌盛 (略)
联系人:盖晓妍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16号D-2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布尔津县天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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