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受理方式的通告
关于公布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受理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构建责权清晰的监管体系,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企业信心,现将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受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新建路东段29号
二、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渭滨区新建路中段64号
三、渭滨区林业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林业和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林业和水利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四、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农业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五、生态环境渭滨分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生态环境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公园南路1号
六、渭滨区财政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的指导工作,受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的投诉。
电话:0917-*(政府采购)
0917-*(国有资产处置)
地址: (略) 渭滨区新建路中段80号
七、渭滨区招投标中心
职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服务保障工作,并受理相关投诉,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投诉事项。
电话:0917-*
地址:渭滨区政府胜利桥北头办公区4楼
特此通告。
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构建责权清晰的监管体系,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企业信心,现将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受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新建路东段29号
二、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渭滨区新建路中段64号
三、渭滨区林业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林业和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林业和水利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四、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农业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
五、生态环境渭滨分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投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工作,受理生态环境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电话:0917-*
地址: (略) 渭滨区公园南路1号
六、渭滨区财政局
职责: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的指导工作,受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的投诉。
电话:0917-*(政府采购)
0917-*(国有资产处置)
地址: (略) 渭滨区新建路中段80号
七、渭滨区招投标中心
职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服务保障工作,并受理相关投诉,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投诉事项。
电话:0917-*
地址:渭滨区政府胜利桥北头办公区4楼
特此通告。
渭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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