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绵阳盐亭望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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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绵阳盐亭望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 (略) (略) 绵阳盐亭望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盐亭望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盐亭县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下月圆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五、项目概况:根据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接入系统方案, (略) (略) 将对既有望江110kV变电站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围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至盐亭天然气处理厂,出线采用电缆出线。

项目总投资769万元,环保投资1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工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及时进行场地恢复。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预处理池收集后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施工单位已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 (略) 道路。更换的旧电气设备全部进行回收后由其他工程再利用。GIS基础、新建电缆沟开挖产生的弃土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堆放。站内场地地坪破除、部分围墙和道路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望江110kV变电站现状规模2台主变正常运行,本项目只扩建2回11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噪声源。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只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危险废物。望江110kV变电站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望江110kV变电站自运行以来未发生过变压器事故,无事故废油产生,若以后产生废变压器油,将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望江110kV变电站内有一组蓄电池,待蓄电池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提前通知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五)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变电站无人值守,采用定期巡检方式,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很少,经站内预处理池收集后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不会直接外排。变压器火灾险情时,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内,事故油池具有油水分离功能,油水分离后的水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油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主变压器的灭火系统为独立系统,主变压器发生火灾时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沙进行灭火,不采用水灭火系统,不产生含油消防废水。本项目运行期对当地的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 (略) (略) 绵阳盐亭望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盐亭望江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盐亭县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下月圆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五、项目概况:根据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接入系统方案, (略) (略) 将对既有望江110kV变电站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围墙内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至盐亭天然气处理厂,出线采用电缆出线。

项目总投资769万元,环保投资1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工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及时进行场地恢复。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预处理池收集后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施工单位已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 (略) 道路。更换的旧电气设备全部进行回收后由其他工程再利用。GIS基础、新建电缆沟开挖产生的弃土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堆放。站内场地地坪破除、部分围墙和道路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望江110kV变电站现状规模2台主变正常运行,本项目只扩建2回11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噪声源。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只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不新增危险废物。望江110kV变电站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望江110kV变电站自运行以来未发生过变压器事故,无事故废油产生,若以后产生废变压器油,将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望江110kV变电站内有一组蓄电池,待蓄电池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提前通知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五)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变电站无人值守,采用定期巡检方式,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很少,经站内预处理池收集后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不会直接外排。变压器火灾险情时,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内,事故油池具有油水分离功能,油水分离后的水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油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主变压器的灭火系统为独立系统,主变压器发生火灾时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沙进行灭火,不采用水灭火系统,不产生含油消防废水。本项目运行期对当地的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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