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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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业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黄江镇黄牛埔水库,烈士水库,大屏嶂森林公园,黄江镇石水口水库,黄江人民公园,东环路,教育路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 (略) 黄江镇辖区范围内进行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善污水设施、水库加固改造和新建停车场等,具体规模如下: (1)改造修复污水主干管网、截污管网及新建配套管网约7200m; (2)对黄江镇教育路、东环路北段、大屏峰森林公园路口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15万㎡; (3)对石水口和烈士水库的放水涵、涵塔、控制闸等设施升级加固改造,对黄牛埔水库步道进行改造; (4) (略) 停车场,合计面积约8850㎡,车位353个,配套完善建设周边道路、充电桩、智慧路灯等。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553.48万元,其中:工程费33110.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57.83万元、预备费1931.12万元。由黄江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镇政府批复,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意见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业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黄江镇黄牛埔水库,烈士水库,大屏嶂森林公园,黄江镇石水口水库,黄江人民公园,东环路,教育路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 (略) 黄江镇辖区范围内进行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善污水设施、水库加固改造和新建停车场等,具体规模如下: (1)改造修复污水主干管网、截污管网及新建配套管网约7200m; (2)对黄江镇教育路、东环路北段、大屏峰森林公园路口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15万㎡; (3)对石水口和烈士水库的放水涵、涵塔、控制闸等设施升级加固改造,对黄牛埔水库步道进行改造; (4) (略) 停车场,合计面积约8850㎡,车位353个,配套完善建设周边道路、充电桩、智慧路灯等。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553.48万元,其中:工程费33110.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57.83万元、预备费1931.12万元。由黄江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略) 黄江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镇政府批复,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意见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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