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3号: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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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3号: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隆安县审计局对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华侨管理区)实施的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宝塔片区,项目建设1所九年制学校,其中小学30班1350人,中学12班600人。项目总建筑面积34641.11㎡。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1栋6层(1950人);宿舍楼1栋6层(2208床位);食堂1栋2层(1200餐位);门卫室建筑层数1层;室外运动场地基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开工,2021年8月27日竣工,结算审定造价10572.74万元。截至2023年3月23日,工程项目总支出10482.74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用支出1111.65万元,工程款支出9371.09万元。

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现有26个教学班,在校生1223人,其中小学阶段17个班786人,初中阶段9个班437人。现有教师71人,其中在编教师49人,特岗教师13人,深圳支教老师1人,南宁支教老师2人,全科实习教师6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建设完善了我县农民工创业园的基础设施,满足了农民工创业园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促进了我县基础教育的发展。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管理基本规范,财务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规定,但仍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应加以纠正及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开工前未取得水土保持批复手续、开工前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前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就提前开工建设、未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指定专户;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办理规划验收;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将农民工工资转入专户;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未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手续等。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安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和验收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侨管理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范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审计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华侨管理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表格名称
隆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3):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审计.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隆安县审计局对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华侨管理区)实施的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项目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宝塔片区,项目建设1所九年制学校,其中小学30班1350人,中学12班600人。项目总建筑面积34641.11㎡。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1栋6层(1950人);宿舍楼1栋6层(2208床位);食堂1栋2层(1200餐位);门卫室建筑层数1层;室外运动场地基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开工,2021年8月27日竣工,结算审定造价10572.74万元。截至2023年3月23日,工程项目总支出10482.74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用支出1111.65万元,工程款支出9371.09万元。

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现有26个教学班,在校生1223人,其中小学阶段17个班786人,初中阶段9个班437人。现有教师71人,其中在编教师49人,特岗教师13人,深圳支教老师1人,南宁支教老师2人,全科实习教师6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建设完善了我县农民工创业园的基础设施,满足了农民工创业园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促进了我县基础教育的发展。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管理基本规范,财务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规定,但仍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应加以纠正及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开工前未取得水土保持批复手续、开工前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前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就提前开工建设、未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指定专户;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办理规划验收;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将农民工工资转入专户;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未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手续等。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安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和验收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侨管理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范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审计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华侨管理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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