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
(2)建设单位:广西长航 (略)
(3)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4)建设地点: (略) 钦南区永福湾(含大风江片区)、犀丽湾和乌雷村三个区域
(5)建设内容:本工程包含三项工程内容:
①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以全面提升永福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潮沟整治10.6km;修复永福湾及大风江片区红树林共316.34ha,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ha,围海养殖拆除等宜林滩涂生态修复283.35ha;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km;滩整治清理54.49公顷。
②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以提升犀丽湾生态减灾能力为目标,补沙区两侧抛石护沙,实施生态护坡2.45km;对沙滩前方滩面进行整治清理。
③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以提升乌雷生态减灾能力为目标,补沙区抛石护沙修复沙滩0.73km;海堤生态化改造0.56km;对沙滩前方滩面进行整治清理。
二、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属于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实施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清淤疏浚施工、生态护坡造成水文动力环境和冲淤环境的变化;施工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的影响;施工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红树林的影响;施工期风险(溢油事故、吹泥管爆裂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管理规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及其他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鼓励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对环境和生态具有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与本项目有相关关系者以及社会公众。相关公众可以在调查表(见网络链接下载)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后发送至邮箱。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LAAlKAnH0LNAW7A
提取码:xuy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当面反馈意见。
八、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长航 (略) ,地址: (略) 钦北区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号楼28层
环评单位:广西中冠 (略) , (略) 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6栋2430号
联系人:吴工 * 意见反馈邮箱:*@*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广西长航 (略)
2023年11月14日
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
(2)建设单位:广西长航 (略)
(3)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4)建设地点: (略) 钦南区永福湾(含大风江片区)、犀丽湾和乌雷村三个区域
(5)建设内容:本工程包含三项工程内容:
①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以全面提升永福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潮沟整治10.6km;修复永福湾及大风江片区红树林共316.34ha,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ha,围海养殖拆除等宜林滩涂生态修复283.35ha;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km;滩整治清理54.49公顷。
②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以提升犀丽湾生态减灾能力为目标,补沙区两侧抛石护沙,实施生态护坡2.45km;对沙滩前方滩面进行整治清理。
③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以提升乌雷生态减灾能力为目标,补沙区抛石护沙修复沙滩0.73km;海堤生态化改造0.56km;对沙滩前方滩面进行整治清理。
二、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属于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实施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清淤疏浚施工、生态护坡造成水文动力环境和冲淤环境的变化;施工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的影响;施工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红树林的影响;施工期风险(溢油事故、吹泥管爆裂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新报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管理规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及其他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鼓励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对环境和生态具有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与本项目有相关关系者以及社会公众。相关公众可以在调查表(见网络链接下载)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后发送至邮箱。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LAAlKAnH0LNAW7A
提取码:xuy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当面反馈意见。
八、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长航 (略) ,地址: (略) 钦北区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号楼28层
环评单位:广西中冠 (略) , (略) 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6栋2430号
联系人:吴工 * 意见反馈邮箱:*@*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广西长航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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