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2023年1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福建 (略) 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武平县武平高新区岩前园区B09-5地块 | 福建 (略) | (略) 新 (略) | 项目位于武平县武平高新区岩前园区B09-5地块,占地面积为16954m2,主要建设1栋1层钢结构厂房及1栋5层综合楼,购置卷板机、数控切割机、剪板机等机加工设备,配备喷砂房、喷漆房、喷粉房、固化室等表面处理设施建设专用车生产加工线,建成后年产1200辆专用车。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应严格控制全厂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密闭的喷砂、喷粉、喷漆车间。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由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武平县岩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废边角料、沉降粉尘、废过滤棉、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漆渣、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4t/a、氮氧化物0.187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福建 (略) 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武平县武平高新区岩前园区B09-5地块 | 福建 (略) | (略) 新 (略) | 项目位于武平县武平高新区岩前园区B09-5地块,占地面积为16954m2,主要建设1栋1层钢结构厂房及1栋5层综合楼,购置卷板机、数控切割机、剪板机等机加工设备,配备喷砂房、喷漆房、喷粉房、固化室等表面处理设施建设专用车生产加工线,建成后年产1200辆专用车。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应严格控制全厂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密闭的喷砂、喷粉、喷漆车间。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由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武平县岩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废边角料、沉降粉尘、废过滤棉、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漆渣、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4t/a、氮氧化物0.187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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