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交通运输局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照市交通运输局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序号 | 编号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中央31-X2SD* | 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受到日照石臼港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导致该公司海参等海产品无法生存,希望赔付。日照石臼港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环评中预测,施工期对养殖区分析预测产生10mg/L悬浮泥沙,最大扩散距离1.419KM,据分析10mg/L悬浮泥沙长期污染足以造成海参无法生存。 | 2021年9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东港区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略) 按照相关要求在工程施工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监测规范在工程附近海域选取21个监测点,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日,对海域海水水质进行为期两天的连续监测。工程施工期间,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9年5月、7月及2020年9月、12月共对海水水质进行了4次监测(选取21个监测点,其中包括日照 (略) 养殖海域附近的17、18号监测点,每次监测时长均为连续2天),2020年11月出具了工程施工前1次、工程施工期间前2次监测的阶段性报告,给出的悬浮泥沙结论为:“根据对施工前和施工中3次跟踪监测中悬浮物监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3次悬浮泥沙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变化幅度不超过 5mg/L;单次监测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不超过5mg/L;跟踪监测结果未发现因施工造成的悬浮泥沙增量异常。根据对临近施工区的18 号和位于离施工区最近养殖业区的 17 号监测站点数据分析结果发现,两监测站点施工期两次悬浮物监测结果较施工前无明显变化”。2021年4月26日至27日,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连续2天对工程试运行期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无明显异常。 联合调查组分别到该工程及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1号养殖区域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负责人曾于2020年6月将该问题上诉至 (略) ,2020年12月7日, (略) 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鲁72民初2140号)“本案按原告日照 (略) 撤回起诉处理”。 (略) 曾于2 (略) 网站上公示了该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情况,并在工程附近街道、村居进行了张贴公示。施工过程中未将相关环境监测情况通报至日照 (略) 。联合调查组组织日照 (略) (略) (略) 交通运输局召开了见面会,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换。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负责人要 (略) 提供在养殖区域附近疏浚作业期间的监测时长、监测数据以及监测期间的潮汐情况,同时对工程建设公示情况以及未告知其本人问题提出质疑。 | 反映的部分内容摘自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海参养殖是否受到石臼港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施工影响,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联合调查组责成建设及施工单位与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负责人加强沟通交流,并积极引导双方走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
2 | 省 13-[2021]D* | 东港区204国道自奎山至虎山路段中间隔离带内堆积沙土较多,车辆经过时扬尘严重,建议清理。 | 2021年5月25日,东港区政府组织涛镇政府、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群众反映的东港区204国道路段全长约19公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 (略) 提供日常养护与保洁、小修工程等服务。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 (略) 因清扫车、洒水车工作频次不足,致使204国道保洁不彻底,道路中间隔离带内堆积砂土,车辆经过时扬尘明显。 | (略) (略)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清扫沙土,增加洒水频次目前问题已经得到整改。 |
序号 | 编号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中央31-X2SD* | 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受到日照石臼港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导致该公司海参等海产品无法生存,希望赔付。日照石臼港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环评中预测,施工期对养殖区分析预测产生10mg/L悬浮泥沙,最大扩散距离1.419KM,据分析10mg/L悬浮泥沙长期污染足以造成海参无法生存。 | 2021年9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东港区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略) 按照相关要求在工程施工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监测规范在工程附近海域选取21个监测点,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日,对海域海水水质进行为期两天的连续监测。工程施工期间,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9年5月、7月及2020年9月、12月共对海水水质进行了4次监测(选取21个监测点,其中包括日照 (略) 养殖海域附近的17、18号监测点,每次监测时长均为连续2天),2020年11月出具了工程施工前1次、工程施工期间前2次监测的阶段性报告,给出的悬浮泥沙结论为:“根据对施工前和施工中3次跟踪监测中悬浮物监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3次悬浮泥沙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变化幅度不超过 5mg/L;单次监测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不超过5mg/L;跟踪监测结果未发现因施工造成的悬浮泥沙增量异常。根据对临近施工区的18 号和位于离施工区最近养殖业区的 17 号监测站点数据分析结果发现,两监测站点施工期两次悬浮物监测结果较施工前无明显变化”。2021年4月26日至27日,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连续2天对工程试运行期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无明显异常。 联合调查组分别到该工程及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1号养殖区域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负责人曾于2020年6月将该问题上诉至 (略) ,2020年12月7日, (略) 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鲁72民初2140号)“本案按原告日照 (略) 撤回起诉处理”。 (略) 曾于2 (略) 网站上公示了该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情况,并在工程附近街道、村居进行了张贴公示。施工过程中未将相关环境监测情况通报至日照 (略) 。联合调查组组织日照 (略) (略) (略) 交通运输局召开了见面会,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换。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负责人要 (略) 提供在养殖区域附近疏浚作业期间的监测时长、监测数据以及监测期间的潮汐情况,同时对工程建设公示情况以及未告知其本人问题提出质疑。 | 反映的部分内容摘自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海参养殖是否受到石臼港南作业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施工影响,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联合调查组责成建设及施工单位与日照 (略) 海洋牧场项目负责人加强沟通交流,并积极引导双方走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
2 | 省 13-[2021]D* | 东港区204国道自奎山至虎山路段中间隔离带内堆积沙土较多,车辆经过时扬尘严重,建议清理。 | 2021年5月25日,东港区政府组织涛镇政府、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群众反映的东港区204国道路段全长约19公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 (略) 提供日常养护与保洁、小修工程等服务。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 (略) 因清扫车、洒水车工作频次不足,致使204国道保洁不彻底,道路中间隔离带内堆积砂土,车辆经过时扬尘明显。 | (略) (略)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清扫沙土,增加洒水频次目前问题已经得到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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