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 规划概述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烟台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面积47.38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3.2公里,北临海滨,南靠山体,西邻轸格庄大桥,东至鱼鸟河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2、规划定位
对外开放合作发展的先锋区、创新策源品质发展的示范区、产城和谐内涵发展的样板区。
3、产业定位
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航空航天和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和海洋经济、工业设计为主导,以数字经济的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打造创新要素聚集、服务完善、产城融合的创新高地。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3楼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环 (略)
电话:010-*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现状调查-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规划协调性分析、影响预测和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规划环评结论-编写规划环评报告-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编制要求,回顾高新区发展现状和环境质量演变,分析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烟台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结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为烟台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规划环评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开发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1),并反馈给我们。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附件: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供稿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吕思聪
审核人:荆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 规划概述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烟台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面积47.38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3.2公里,北临海滨,南靠山体,西邻轸格庄大桥,东至鱼鸟河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2、规划定位
对外开放合作发展的先锋区、创新策源品质发展的示范区、产城和谐内涵发展的样板区。
3、产业定位
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航空航天和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和海洋经济、工业设计为主导,以数字经济的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打造创新要素聚集、服务完善、产城融合的创新高地。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3楼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环 (略)
电话:010-*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资料收集、现状调查-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规划协调性分析、影响预测和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规划环评结论-编写规划环评报告-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编制要求,回顾高新区发展现状和环境质量演变,分析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烟台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结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为烟台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规划环评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开发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1),并反馈给我们。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附件: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供稿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吕思聪
审核人: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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