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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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武义县农村气象应急监测预警项目(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

武义县新宅镇后汤村

武义县气象局

总投资1399.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购置并安装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及配套设备、铁塔设施及配套道路改造等附属工程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固废: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电磁辐射: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人员上岗前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加强设备运行维护,严格限制天线扫描仰角在1.0°以上运行,建设单位需根据电磁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等要求,本项目划定的周边建筑物限高要求备案,并由相关部门有效控制该范围内新建建筑物高度。项目雷达站运行后,周边产生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需满足GB8702-2014和H/T10.3-1996有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湖滨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武义县农村气象应急监测预警项目(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

武义县新宅镇后汤村

武义县气象局

总投资1399.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购置并安装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及配套设备、铁塔设施及配套道路改造等附属工程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固废: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电磁辐射: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人员上岗前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加强设备运行维护,严格限制天线扫描仰角在1.0°以上运行,建设单位需根据电磁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等要求,本项目划定的周边建筑物限高要求备案,并由相关部门有效控制该范围内新建建筑物高度。项目雷达站运行后,周边产生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需满足GB8702-2014和H/T10.3-1996有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湖滨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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