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联发矿业有限公司陈家村金矿尾砂充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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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联发矿业有限公司陈家村金矿尾砂充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略) 陈家村金矿尾砂充填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修山镇洪山村 (略) 陈家村金矿选矿工程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 (略)

项目概况

(略) 位于桃江县修山镇洪山村,桃江县陈家村矿区陈家村矿段金矿开采工程于2015年12月14日 (略) 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湘环评〔2015〕176 号),2016年 (略) 国土资源厅核发了陈家村金矿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年处理14万吨岩金矿选矿工程于 2022年12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益环评书〔2022〕27 号)。现陈家村矿段金矿开采工程和陈家村金矿年处理14万吨岩金矿选矿工程均在建设当中,未投入生产。根据2016年6月, (略) 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安委办〔2016〕5 号),对采空区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有效消除采空区事故隐患, (略) 拟投资521.9万元建设陈家村金矿尾砂充填项目,采取全尾砂充填采空区,减小采空区事故隐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车间、浓密车间、配电室和控制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外排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和废水回收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浓密机溢流水进入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和充填站,不外排;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充填管道清洗废水、充填体滤水与矿坑涌水一并排至地面调节池,用作选矿高位水池的补充用水,不外排。

(四)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并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防止周边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地面沉淀池沉渣、井下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做原料回用到搅拌工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做原料回用到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陈家村金矿尾砂充填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修山镇洪山村 (略) 陈家村金矿选矿工程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 (略)

项目概况

(略) 位于桃江县修山镇洪山村,桃江县陈家村矿区陈家村矿段金矿开采工程于2015年12月14日 (略) 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湘环评〔2015〕176 号),2016年 (略) 国土资源厅核发了陈家村金矿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年处理14万吨岩金矿选矿工程于 2022年12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益环评书〔2022〕27 号)。现陈家村矿段金矿开采工程和陈家村金矿年处理14万吨岩金矿选矿工程均在建设当中,未投入生产。根据2016年6月, (略) 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安委办〔2016〕5 号),对采空区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有效消除采空区事故隐患, (略) 拟投资521.9万元建设陈家村金矿尾砂充填项目,采取全尾砂充填采空区,减小采空区事故隐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车间、浓密车间、配电室和控制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外排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和废水回收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浓密机溢流水进入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和充填站,不外排;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充填管道清洗废水、充填体滤水与矿坑涌水一并排至地面调节池,用作选矿高位水池的补充用水,不外排。

(四)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并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防止周边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地面沉淀池沉渣、井下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做原料回用到搅拌工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做原料回用到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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