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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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编:*

公示时限:2023年11月15日—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略) 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新平县新化乡

新平县水务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 (略)

该项目位于新平县新化乡。总占地面积16.13hm2,其中永久占地4.04hm2,临时占地12.09hm2。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续改造段总长62.733km,其中节水改造干渠1条及配套建筑,改造段总长1.578km,节水改造干管3条,总长40.932km,续建支管3条,总长20.222km,设置5座背洪桥,采用混凝土、浆砌石衬砌;对灌区进行信息化完善,1#输水主管设置4套雷达式水位计,40 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2#输水主管设计9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在新平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增加信息化中心机房的配套建设;二期建设支次管,共 计改造续建支次管*m及配套工程,其中新华鲁一尼片区高效节水片区63463m;新化乡新化片区14092m;新化乡六童、代味等2个片区9069m;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7094m,新化乡依施河灌区节水改造*m,渠道覆盖灌溉面积30700亩。项目总投资981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7万元,占总投资1.36%。

项目于2022年7月21日取得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7-*-04-0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为100人,均为当地居民,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周期为12个月,其中一期为3个月,二期为9个月。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基础开挖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管道焊接废气以及施工场地堆料扬尘等。

2.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以及管道试压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且施工机械由乡镇修理厂进行统一维修,无施工机械废机油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管材、土石方等。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对植被及植物、对*生脊椎动物、对鱼类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属于灌溉活动,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灌溉项目,项目对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水温对灌溉的影响、管道检修残留水的影响、灌溉回归水的影响以及对水资源分配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泵站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检修废管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未对土地利用、对植被及植物以及*生脊椎动物的影响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1)管道施工时控制施工作业带,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

(2)项目在水池、泵站、倒虹吸以及跨路段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一期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中的要求采用彩布条铺垫,以及设置密目网或彩布条进行遮盖,其中一期设置彩布条铺垫1000m2,如遇降雨,则在堆存材料顶部实施覆盖,设置彩布条覆盖500m2,铺垫及覆盖的彩布条在各临时施工场地重复使用;设置密目网1900m2,对临时堆放物料进行遮盖;二期设置的临时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中的要求设置彩布条铺垫以及覆盖,设置彩布条铺垫300m2,铺垫的彩布条在各临时施工场地重复,如遇降雨,则在堆存材料顶部实施覆盖,设置彩布条覆盖200m2

(4)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要求,项目一期在管道工程区设置彩布条覆盖1500m2,配套设施区设置彩布条覆盖500m2;二期在管道工程中设置临时彩布条覆盖200m2,配套设施区设置临时彩布条覆盖200m2

(5)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在临时施工道路设置密目网遮盖,设置密目网5000m2

(6)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7)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将临时施工表土堆场位于临时施工场地内,采用彩布条进行铺垫,彩布条或密目网进行覆盖。

(8)本项目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9)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水池、泵站、倒虹吸以及跨路段的开挖作业。

(10)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11)管道跨越乡村公路以及田间道路时,采用路面开挖的方式,开挖路面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2.废水

(1)泵站、水池以及镇墩施工中的养护采取覆盖加洒水的方式进行养护,养护水经蒸发之后无养护废水产生。

(2)在项目泵站、水池施工场地设置长度分别为7m的排水沟,并将排水沟连接至泵站、水池区域分别设置的容积为0.1m3的沉砂池,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泵站、水池施工区域洒水降尘;

(3)泵站、水池、倒虹吸以及跨路管道的施工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遇到雨季时采用防水篷布遮盖施工作业面;

(4)在敷设管道时除倒虹吸以及跨路段以外,均采用地面敷设的方式;

(5)项目在管道进行试压时,应分段试压,且每段试压长度不超过500m,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水经用于灌区内作物的灌溉。

(6)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对依施河进行扰动;

(7)管道的附属设施镇墩以及设置的临时施工场地远离依施河两侧,禁止施工固废禁止排入依施河;不得改变依施河的流向及宽度;

(8)项目严格按照《 (略) 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在临时施工便道区域设置长度为4000m的临时排水沟,此外环评要求在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4m3的沉砂池,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以及沉砂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

3.噪声

(1)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降低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2)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4)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需将施工设备远离环境保护目标,除必要的焊接作业外,其余的切割作业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在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时尽量采用人力施工。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能回用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2)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项目区的植被恢复、土地整治或复耕;

(3)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4、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管材经收集后,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

(1)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泵站、水池选址,管道走向进行测量定位,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以便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少占地;划定施工界线,严禁超范围施工。

3)在项目泵站、水池、倒虹吸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

4)施工结束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管道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5)在敷设管道时除倒虹吸以及跨路段以外,均采用地面敷设的方式,在地面敷设时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管网及附属设施控制在扰动范围值内,禁止对施工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6)严格按照水保要求在施工完成之后,项目一期复耕6.71hm2(其中施工便道复耕6.16hm2,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复耕0.55hm2),土地整治6.71hm2(其中施工便道土地整治6.16hm2,主体工程土地整治0.55hm2),植被恢复0.43hm2(其中施工便道植被恢复0.24hm2,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植被恢复0.19hm2);二期临时施工场地复耕0.2hm2,临时施工场地土地整治0.2hm2

(2)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2)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3)鱼类保护措施

1)在敷设管道时除倒虹吸以及跨路段以外,均采用地面敷设的方式;

2)管道的附属设施镇墩以及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远离依施河两侧;

3)施工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用的进行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4)施工废水禁止排至依施河内,且施工过程中不扰动依施河;

5)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依施河的宽度及走向;

6)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鱼类。

(4)跨河保护措施

1)在管道跨越依施河时,采用管道架空的方式穿越依施河;

2)跨越依施河管道的附属设施镇墩远离依施河两侧,且镇墩养护时无养护废水产生;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管材、废钢筋等能回用的部分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废混凝土,废木材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4)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固废进入依施河;

5)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依施河的宽度及走向;

(二)运营期

1.废水

1、项目在灌溉过程中通过附属设施中的水表控制用水量,灌溉用水量与灌溉制度不冲突;

2、根据《关 (略)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石莲寺等5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云环函〔2020〕637号),瓦白果水库及大西水库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瓦白果水库以及大西水库以生活用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用水,在发生生活用水与灌溉用水冲突时,优先保障生活用水;

3、本项目的灌片通过节水灌溉方式减少化肥施用量。

2.噪声

将离心泵置于泵房内,进行建筑隔声,此外对泵进行阻尼减震、将泵合理布局在泵房中心区域。

3.固体废物

1、在检修泵站及管道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废管材,检修时应对检修废管材进行集中收集;

2、一般工业固废废管材收集后外售至当地废品收购站。

4.生态环境

1、管道进行检修时,采取分段检修的方式;

2、加强检修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信息来源:htt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编:*

公示时限:2023年11月15日—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略) 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新平县新化乡

新平县水务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 (略)

该项目位于新平县新化乡。总占地面积16.13hm2,其中永久占地4.04hm2,临时占地12.09hm2。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续改造段总长62.733km,其中节水改造干渠1条及配套建筑,改造段总长1.578km,节水改造干管3条,总长40.932km,续建支管3条,总长20.222km,设置5座背洪桥,采用混凝土、浆砌石衬砌;对灌区进行信息化完善,1#输水主管设置4套雷达式水位计,40 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2#输水主管设计9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在新平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增加信息化中心机房的配套建设;二期建设支次管,共 计改造续建支次管*m及配套工程,其中新华鲁一尼片区高效节水片区63463m;新化乡新化片区14092m;新化乡六童、代味等2个片区9069m;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7094m,新化乡依施河灌区节水改造*m,渠道覆盖灌溉面积30700亩。项目总投资981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7万元,占总投资1.36%。

项目于2022年7月21日取得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7-*-04-0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为100人,均为当地居民,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周期为12个月,其中一期为3个月,二期为9个月。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基础开挖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管道焊接废气以及施工场地堆料扬尘等。

2.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以及管道试压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且施工机械由乡镇修理厂进行统一维修,无施工机械废机油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管材、土石方等。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对植被及植物、对*生脊椎动物、对鱼类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属于灌溉活动,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灌溉项目,项目对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水温对灌溉的影响、管道检修残留水的影响、灌溉回归水的影响以及对水资源分配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泵站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检修废管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未对土地利用、对植被及植物以及*生脊椎动物的影响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1)管道施工时控制施工作业带,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

(2)项目在水池、泵站、倒虹吸以及跨路段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一期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中的要求采用彩布条铺垫,以及设置密目网或彩布条进行遮盖,其中一期设置彩布条铺垫1000m2,如遇降雨,则在堆存材料顶部实施覆盖,设置彩布条覆盖500m2,铺垫及覆盖的彩布条在各临时施工场地重复使用;设置密目网1900m2,对临时堆放物料进行遮盖;二期设置的临时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中的要求设置彩布条铺垫以及覆盖,设置彩布条铺垫300m2,铺垫的彩布条在各临时施工场地重复,如遇降雨,则在堆存材料顶部实施覆盖,设置彩布条覆盖200m2

(4)严格按照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要求,项目一期在管道工程区设置彩布条覆盖1500m2,配套设施区设置彩布条覆盖500m2;二期在管道工程中设置临时彩布条覆盖200m2,配套设施区设置临时彩布条覆盖200m2

(5)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在临时施工道路设置密目网遮盖,设置密目网5000m2

(6)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7)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将临时施工表土堆场位于临时施工场地内,采用彩布条进行铺垫,彩布条或密目网进行覆盖。

(8)本项目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9)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水池、泵站、倒虹吸以及跨路段的开挖作业。

(10)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11)管道跨越乡村公路以及田间道路时,采用路面开挖的方式,开挖路面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2.废水

(1)泵站、水池以及镇墩施工中的养护采取覆盖加洒水的方式进行养护,养护水经蒸发之后无养护废水产生。

(2)在项目泵站、水池施工场地设置长度分别为7m的排水沟,并将排水沟连接至泵站、水池区域分别设置的容积为0.1m3的沉砂池,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泵站、水池施工区域洒水降尘;

(3)泵站、水池、倒虹吸以及跨路管道的施工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遇到雨季时采用防水篷布遮盖施工作业面;

(4)在敷设管道时除倒虹吸以及跨路段以外,均采用地面敷设的方式;

(5)项目在管道进行试压时,应分段试压,且每段试压长度不超过500m,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水经用于灌区内作物的灌溉。

(6)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对依施河进行扰动;

(7)管道的附属设施镇墩以及设置的临时施工场地远离依施河两侧,禁止施工固废禁止排入依施河;不得改变依施河的流向及宽度;

(8)项目严格按照《 (略) 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在临时施工便道区域设置长度为4000m的临时排水沟,此外环评要求在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4m3的沉砂池,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以及沉砂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

3.噪声

(1)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降低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2)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4)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需将施工设备远离环境保护目标,除必要的焊接作业外,其余的切割作业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在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时尽量采用人力施工。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能回用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2)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项目区的植被恢复、土地整治或复耕;

(3)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4、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管材经收集后,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

(1)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泵站、水池选址,管道走向进行测量定位,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以便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少占地;划定施工界线,严禁超范围施工。

3)在项目泵站、水池、倒虹吸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

4)施工结束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管道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5)在敷设管道时除倒虹吸以及跨路段以外,均采用地面敷设的方式,在地面敷设时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管网及附属设施控制在扰动范围值内,禁止对施工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6)严格按照水保要求在施工完成之后,项目一期复耕6.71hm2(其中施工便道复耕6.16hm2,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复耕0.55hm2),土地整治6.71hm2(其中施工便道土地整治6.16hm2,主体工程土地整治0.55hm2),植被恢复0.43hm2(其中施工便道植被恢复0.24hm2,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植被恢复0.19hm2);二期临时施工场地复耕0.2hm2,临时施工场地土地整治0.2hm2

(2)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2)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3)鱼类保护措施

1)在敷设管道时除倒虹吸以及跨路段以外,均采用地面敷设的方式;

2)管道的附属设施镇墩以及设置临时表土堆场的临时施工场地远离依施河两侧;

3)施工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用的进行回用,不能回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4)施工废水禁止排至依施河内,且施工过程中不扰动依施河;

5)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依施河的宽度及走向;

6)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鱼类。

(4)跨河保护措施

1)在管道跨越依施河时,采用管道架空的方式穿越依施河;

2)跨越依施河管道的附属设施镇墩远离依施河两侧,且镇墩养护时无养护废水产生;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管材、废钢筋等能回用的部分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废混凝土,废木材由建设单位及时外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4)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固废进入依施河;

5)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依施河的宽度及走向;

(二)运营期

1.废水

1、项目在灌溉过程中通过附属设施中的水表控制用水量,灌溉用水量与灌溉制度不冲突;

2、根据《关 (略)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石莲寺等5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云环函〔2020〕637号),瓦白果水库及大西水库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瓦白果水库以及大西水库以生活用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用水,在发生生活用水与灌溉用水冲突时,优先保障生活用水;

3、本项目的灌片通过节水灌溉方式减少化肥施用量。

2.噪声

将离心泵置于泵房内,进行建筑隔声,此外对泵进行阻尼减震、将泵合理布局在泵房中心区域。

3.固体废物

1、在检修泵站及管道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废管材,检修时应对检修废管材进行集中收集;

2、一般工业固废废管材收集后外售至当地废品收购站。

4.生态环境

1、管道进行检修时,采取分段检修的方式;

2、加强检修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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