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遂溪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遂溪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


  根据遂溪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9-*

  传 真:0759-*

项目名称

遂溪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遂溪县城月镇螺岗岭南侧

建设单位

遂溪县殡仪馆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86807.32㎡(升级改造前后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约为175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部分建筑物进行拆除并翻新改造。改造后的主要构筑物包括火化车间、法医殓房、悼念堂、守灵间、骨灰楼、冷藏室及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最高殡殓服务能力为7879 具/年、骨灰寄存能力为14000 盒/年。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火化废气经风管连接火化机收集到“火星拦截+水喷淋+旋风除尘+脱酸脱硫+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遗物焚烧废气经风管连接遗物焚烧炉收集到“火星拦截+水喷淋+旋风除尘+脱酸脱硫+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根1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水喷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场内作物灌溉,不外排;其他废水采用“A/O-MBR+消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应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遂溪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9-*

  传 真:0759-*

项目名称

遂溪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遂溪县城月镇螺岗岭南侧

建设单位

遂溪县殡仪馆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86807.32㎡(升级改造前后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约为175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部分建筑物进行拆除并翻新改造。改造后的主要构筑物包括火化车间、法医殓房、悼念堂、守灵间、骨灰楼、冷藏室及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最高殡殓服务能力为7879 具/年、骨灰寄存能力为14000 盒/年。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火化废气经风管连接火化机收集到“火星拦截+水喷淋+旋风除尘+脱酸脱硫+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遗物焚烧废气经风管连接遗物焚烧炉收集到“火星拦截+水喷淋+旋风除尘+脱酸脱硫+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根1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水喷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场内作物灌溉,不外排;其他废水采用“A/O-MBR+消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应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