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路培训基地项目
龙江路培训基地项目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规定,我单位委托四川景溪 (略) 编制完成了《龙江路培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抽选了一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进行技术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公司将专家复核通过的《龙江路培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方案编制单位:四川景溪 (略)
联系人:张强/*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谢雨枫/*
附件1:1、文本.pdf
附件2:2.附件.pdf
附件3:3.附图.pdf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规定,我单位委托四川景溪 (略) 编制完成了《龙江路培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抽选了一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进行技术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公司将专家复核通过的《龙江路培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方案编制单位:四川景溪 (略)
联系人:张强/*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谢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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