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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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44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 (略) 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大连鼎力 (略) ,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 (略) 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姚家村,土地面积30876.8平方米,建筑面积10883.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24年,起始日期自2019年12月25日起,需缴纳土地出让金741万元人民币。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5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 (略) 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大连鼎力 (略) ,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 (略) 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姚家村,土地面积30876.8平方米,建筑面积10883.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24年,起始日期自2019年12月25日起,需缴纳土地出让金741万元人民币。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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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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