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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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 (略) 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责任单位:攸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建设园区,规范建设并运行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同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并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关于园区规划环评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督促攸州工业园标准厂房内引进的部分中小型企业办理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略) 无环评、湖南 (略) 和攸 (略) 未验收等。

二是确定攸州工业园片区现主导产业定位并尽快按照已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相关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核准园区范围,通过调扩区手续将明珠选矿、工业园污水厂、华升化工等项目用地纳入园区范围内。

四是整合园区内4家从事次氧化锌、硫酸锌的生产企业。

(二)关于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完善改造,并变更攸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

二是建好了园区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并请环保管家实时对空气小微站、污水处理厂、企业环保设施电力用量的监控。

(三)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园区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

二是对园区企业生态环境实施网格化管理,由区块负责人、驻企责任人包干负责。

三是形成高压态势, (略) 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执法大队、园区环保服务中心与园区环保事务中心和环保管家一同去园区企业抽查。今年以来,园区企业环境问题较往年大幅减少。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我县明确由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牵头督导并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环评审批意见于2018年 (略) 厅批复,暂未满5年,现已与第三方( (略) 国际 (略) )签订了跟踪评价的合同。园区组织环保管家根据环评要求进行了自查,攸县高新区基本落实了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园区企业违法现象大幅减少。

五、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督促攸县高新区严格执行调区扩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确保园区的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对园区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环保执法巡察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9日

受理部门: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刘铁柱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攸县高新区环保事务中心303室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 (略) 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责任单位:攸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建设园区,规范建设并运行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同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并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关于园区规划环评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督促攸州工业园标准厂房内引进的部分中小型企业办理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略) 无环评、湖南 (略) 和攸 (略) 未验收等。

二是确定攸州工业园片区现主导产业定位并尽快按照已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相关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核准园区范围,通过调扩区手续将明珠选矿、工业园污水厂、华升化工等项目用地纳入园区范围内。

四是整合园区内4家从事次氧化锌、硫酸锌的生产企业。

(二)关于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完善改造,并变更攸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

二是建好了园区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并请环保管家实时对空气小微站、污水处理厂、企业环保设施电力用量的监控。

(三)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园区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

二是对园区企业生态环境实施网格化管理,由区块负责人、驻企责任人包干负责。

三是形成高压态势, (略) 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执法大队、园区环保服务中心与园区环保事务中心和环保管家一同去园区企业抽查。今年以来,园区企业环境问题较往年大幅减少。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我县明确由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牵头督导并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环评审批意见于2018年 (略) 厅批复,暂未满5年,现已与第三方( (略) 国际 (略) )签订了跟踪评价的合同。园区组织环保管家根据环评要求进行了自查,攸县高新区基本落实了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园区企业违法现象大幅减少。

五、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督促攸县高新区严格执行调区扩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确保园区的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对园区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环保执法巡察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9日

受理部门: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刘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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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攸县高新区环保事务中心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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