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科贸--拟审批公示
天健科贸--拟审批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新
建湿化瓶、透析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
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新建湿化瓶、透析管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科达一路24号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医疗器械的专业化企业。建设单位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科技 (略) 位于津南区八里台镇科达一路24号的1#厂房局部作为新厂区,新建湿化瓶、透析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面积为2215.5m2。根据租赁协议房东 (略) 场地供企业使用。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注塑机、挤出成型机等设备,分别新建一条湿化瓶生产线和一条透析管生产线。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湿化瓶50万套、透析管5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洗衣废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纯水制备设备外排浓水、冷却塔和冷却水槽定期排水一起通过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位于密闭操作间内,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中央空调系统产生的废过滤器材由厂家回收处理;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环保设备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 2023.11.15 -2023.11.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新
建湿化瓶、透析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
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新建湿化瓶、透析管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科达一路24号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医疗器械的专业化企业。建设单位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天津泰达科技 (略) 位于津南区八里台镇科达一路24号的1#厂房局部作为新厂区,新建湿化瓶、透析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面积为2215.5m2。根据租赁协议房东 (略) 场地供企业使用。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注塑机、挤出成型机等设备,分别新建一条湿化瓶生产线和一条透析管生产线。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湿化瓶50万套、透析管5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洗衣废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纯水制备设备外排浓水、冷却塔和冷却水槽定期排水一起通过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位于密闭操作间内,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中央空调系统产生的废过滤器材由厂家回收处理;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环保设备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 2023.11.15 -2023.11.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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