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德赛矽镨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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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德赛矽镨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德赛矽镨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德赛矽镨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中区ZKD-002-104-01地块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改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0万元,在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从事电池保护板生产(仅优化产品方案,产能不变),改扩建后年产电池保护板28000万片。项目不新增员工。主要生产设备及详细生产工艺见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在线清洗废水与部分切割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与“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切割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冷却塔 (略) 政污水 (略) 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半导体器件)间接排放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项目清洗、塑封、烘烤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废胶条、废包装材料、废回用水处理耗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 (略) 处理;废包装容器、蒸发浓缩液、、废活性炭等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改建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按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装备;危废暂存间、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门口设置缓坡,液态物料置于防泄漏托盘中;定期维护和保养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检查废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防腐防渗层。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德赛矽镨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德赛矽镨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中区ZKD-002-104-01地块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改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0万元,在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从事电池保护板生产(仅优化产品方案,产能不变),改扩建后年产电池保护板28000万片。项目不新增员工。主要生产设备及详细生产工艺见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在线清洗废水与部分切割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与“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切割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冷却塔 (略) 政污水 (略) 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半导体器件)间接排放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项目清洗、塑封、烘烤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废胶条、废包装材料、废回用水处理耗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 (略) 处理;废包装容器、蒸发浓缩液、、废活性炭等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改建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按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装备;危废暂存间、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门口设置缓坡,液态物料置于防泄漏托盘中;定期维护和保养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检查废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防腐防渗层。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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