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晶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再生塑料建设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关于浙江晶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再生塑料建设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建设单位为浙江晶丰 (略) (略) 河山镇工业园区1幢一层( (略) (略) )的浙江晶丰 (略) 年加工12000吨再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于2023年1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2023〕119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单位为浙江晶丰 (略) (略) 河山镇工业园区1幢一层( (略) (略) )的浙江晶丰 (略) 年加工12000吨再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于2023年1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2023〕119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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