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巨贸木业有限公司木质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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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巨贸木业有限公司木质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巨贸木业有限公司木质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木质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略) 木质纤维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庆安镇104国道北运输驾校东68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受理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1000万元, (略) 睢宁县庆安镇104国道北运输驾校东68号,利用现有厂房8000平方米,建设年加工5万吨木质纤维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2]523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道排入 (略) 污水厂(一期工程)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通过投加阻垢剂后,降低水质含盐量,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水洗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木材表面的灰尘,通过在沉淀池中投加混凝剂,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在削片、筛选工序采取水喷淋控尘措施,在各工位粉尘产生部位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产尘工位采用水喷淋降尘,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及除尘器收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沉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含润滑油抹布、废润滑油等,均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仓库、地下污水管线及化粪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加强厂内的生产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巨贸木业有限公司木质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木质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略) 木质纤维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庆安镇104国道北运输驾校东68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受理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1000万元, (略) 睢宁县庆安镇104国道北运输驾校东68号,利用现有厂房8000平方米,建设年加工5万吨木质纤维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2]523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道排入 (略) 污水厂(一期工程)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通过投加阻垢剂后,降低水质含盐量,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水洗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木材表面的灰尘,通过在沉淀池中投加混凝剂,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在削片、筛选工序采取水喷淋控尘措施,在各工位粉尘产生部位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产尘工位采用水喷淋降尘,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及除尘器收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沉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含润滑油抹布、废润滑油等,均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仓库、地下污水管线及化粪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加强厂内的生产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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