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州望伟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温州望伟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温州望伟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改扩建项目 | 苍南县灵溪镇新奥士小微园2幢203室 | (略) | 改扩建项目在原有生产车间内进行,将厂内1台柔印机改为油性油墨印刷,新增油性油墨印刷产能和配套工序,新增购置吹膜机、冷却塔、破碎机等厂内配套设备。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原有项目仍采用外购PE膜作为内袋,印刷采用水性油墨;改扩建部分采用PE粒子自行吹塑成膜,印刷采用油性油墨。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最终可达到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 | <2023年11月13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11月13日受理 (略) 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 详见环评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拟对温州望伟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改扩建项目 | 苍南县灵溪镇新奥士小微园2幢203室 | (略) | 改扩建项目在原有生产车间内进行,将厂内1台柔印机改为油性油墨印刷,新增油性油墨印刷产能和配套工序,新增购置吹膜机、冷却塔、破碎机等厂内配套设备。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原有项目仍采用外购PE膜作为内袋,印刷采用水性油墨;改扩建部分采用PE粒子自行吹塑成膜,印刷采用油性油墨。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最终可达到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 | <2023年11月13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11月13日受理 (略) 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 详见环评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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