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巡察公告
按照宁东基地党工委工作部署,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组对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党支部进行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9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宁东基地党工委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主题教育开展落实情况,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宁东基地党工委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宁东基地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杜宏明
副组长:李晓花
四、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子信箱:*@*26.com;
邮寄地址: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组( (略) 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A座13楼),邮编:*;或直接投递至宁东企业总部大楼C座一楼大厅举报信箱。
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按照宁东基地党工委工作部署,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组对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党支部进行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9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宁东基地党工委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主题教育开展落实情况,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宁东基地党工委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宁东基地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杜宏明
副组长:李晓花
四、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子信箱:*@*26.com;
邮寄地址: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组( (略) 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A座13楼),邮编:*;或直接投递至宁东企业总部大楼C座一楼大厅举报信箱。
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宁东基地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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