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2023年11月8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2023年11月8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
电子邮箱:*@*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全用电智能装置、金属结构、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 | (略) (略) (略) 河口区金河路与海宁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北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拟利用原有生产车间一栋(租赁胜利油田 (略) 现有车间),对车间区内的办公室、车间、展厅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购置回路电阻测试装置,绝缘、电焊防护试具,电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安全用电智能装置、金属结构、钻采专用设备(钻井液振动筛、除砂清洁器、除泥清洗器、搅拌机等)、钻采设备配件(钻台梯子、钻台栏杆、爬犁等)的制造、组装及维修。其中年产安全用电智能装置100台、金属结构、钻采专用设备50台、钻采设备配件130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喷漆室废气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措施,确保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VOCS、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要求;危废间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除尘器、喷漆房、危废暂存间加强密闭,确保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维修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与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管道排入东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羊栏河,确保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染污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工序,高噪声施工机械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回收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料、废焊丝及焊渣、废旧零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活性炭脱附废催化剂供货单位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及废活性炭、隔油沉淀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
电子邮箱:*@*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全用电智能装置、金属结构、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 | (略) (略) (略) 河口区金河路与海宁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北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拟利用原有生产车间一栋(租赁胜利油田 (略) 现有车间),对车间区内的办公室、车间、展厅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购置回路电阻测试装置,绝缘、电焊防护试具,电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安全用电智能装置、金属结构、钻采专用设备(钻井液振动筛、除砂清洁器、除泥清洗器、搅拌机等)、钻采设备配件(钻台梯子、钻台栏杆、爬犁等)的制造、组装及维修。其中年产安全用电智能装置100台、金属结构、钻采专用设备50台、钻采设备配件130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喷漆室废气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措施,确保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VOCS、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要求;危废间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除尘器、喷漆房、危废暂存间加强密闭,确保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维修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与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管道排入东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羊栏河,确保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染污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工序,高噪声施工机械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回收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料、废焊丝及焊渣、废旧零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活性炭脱附废催化剂供货单位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及废活性炭、隔油沉淀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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