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拟作出沈阳新飞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厂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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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拟作出沈阳新飞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厂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新 (略) 新厂区扩建项目

(略) 于洪区洪汇路188号、196号

沈阳新 (略)

沈阳 (略)

沈阳新 (略) (略) 于洪区洪汇路188号、196号,东侧隔永裕街为辽宁 (略) ,南侧隔洪 (略) (略) ,西侧为沈 (略) ,北侧为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26707.28平方米,建筑面积14212.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硬芯车间、软芯车间、危险废物暂存点、办公楼等。项目以半成品炼胶、钢丝、铁芯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外胶包塑、挤出、硫化、脱芯、打压、包装等主要工序,年产硬芯胶管435吨、软芯胶管2140吨。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50%。在既有软芯车间闲置区域内进行建设。拟新建1条手提式油囊生产线、1条400立方米储油囊生产线,项目以TPU涂覆织物、进出油口、提手、密封条、铁芯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胶布检验、裁剪、封边、熔接、气密试验、包装等主要工序,年生产2.4吨手提式油囊、9吨400立方米储油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硬芯胶管435吨、软芯胶管2140吨、2.4吨手提式油囊、9吨400立方米储油囊。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布局进行项目建设。

同意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废气主要为封边、熔接工序产生的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切割机、焊接机、熔接机、风机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封边、熔接工序经各自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根据“报告表”,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0.1275吨。项目年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07吨。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东、西、北侧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昼夜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均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改造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新 (略) 新厂区扩建项目

(略) 于洪区洪汇路188号、196号

沈阳新 (略)

沈阳 (略)

沈阳新 (略) (略) 于洪区洪汇路188号、196号,东侧隔永裕街为辽宁 (略) ,南侧隔洪 (略) (略) ,西侧为沈 (略) ,北侧为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26707.28平方米,建筑面积14212.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硬芯车间、软芯车间、危险废物暂存点、办公楼等。项目以半成品炼胶、钢丝、铁芯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外胶包塑、挤出、硫化、脱芯、打压、包装等主要工序,年产硬芯胶管435吨、软芯胶管2140吨。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50%。在既有软芯车间闲置区域内进行建设。拟新建1条手提式油囊生产线、1条400立方米储油囊生产线,项目以TPU涂覆织物、进出油口、提手、密封条、铁芯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胶布检验、裁剪、封边、熔接、气密试验、包装等主要工序,年生产2.4吨手提式油囊、9吨400立方米储油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硬芯胶管435吨、软芯胶管2140吨、2.4吨手提式油囊、9吨400立方米储油囊。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布局进行项目建设。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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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废气主要为封边、熔接工序产生的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切割机、焊接机、熔接机、风机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封边、熔接工序经各自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根据“报告表”,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0.1275吨。项目年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07吨。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东、西、北侧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昼夜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均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改造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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