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第一中学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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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第一中学各种规章制度

  •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231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15

广昌县第一中学各种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15 15:50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共七类,于2021年10月由广昌县第一中学第13届教代会通过执行。

(一)广昌一中教职员工工作纪律考核办法

为打造优良的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形成教育教学秩序新常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无课教职员工均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到、坐班、签退。上午签到:8:40之前,上午签退:11:05之后,下午签到:3:00之前,下午签退:4:30之后,坐班时间:上午为8:40—11:05,下午为3:00—4:30。

2、因特殊情况(如因病、怀孕、哺乳)不能坐班的教师,须在开学第一周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提交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年级考试期间,教师不坐班,但该年级任课的行政人员原则上要求坐班,特殊情况须请假。

3、每学期允许教师坐班时间内有6次请假机会,超出部分视为未坐班。坐班请假的教师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交给年级主任,供值日校长检查。

4、为了更好地落实坐班工作,减少人为因素,用脸谱识别仪进行签到、签退工作,迟签或早签超过20分钟均视为缺签。为加强坐班期间的管理将实行值日校长抽查制度,值日校长上、下午各抽查一次。

5、优化坐班秩序,因进行教研活动、备课活动而未坐班的以实际开展为准。

6、每周允许教师有一次(下午)在校园内指定场所进行文体活动,但要按时签到签退。校长值日会检查。

7、坐班差的教师不得参与当年度的评优、评先。

8、教师坐班情况由年级组每两周统计一次,及时交办公室汇总公布。

9、学校临时工作人员也要执行该考核制度。

二、上课(含早读、晚自均分配至实际上课的周数上,例如,一学期20周,那么每周工作量分值为0.15分.

A.请假累计一周以上的,按少一周扣0.15分;公假、法定假不扣分。

B.期中、期末考试及年级组组织的月考、周考,每次监考和阅卷分别算一周工作量,缺一次监考或阅卷,则减去一周工作量的分值。不缺的也不加分。(年级组考核上报教务处)

考核人:教务处、年级组(减分B项)

(二)教学计划、教学总结(3分)

1.教学计划(2分)

学期初,按学校要求,年级备课组共同研究制定教学进度,目标要求,教学活动安排,教学研究专题等。个人制定适合本班的教学目标任务要求,为提高教学效果所采取的措施与办法,教学进度,优生辅导计划,后进生辅导计划,开学第一周内交年级组,年级组按下列要求打分,年级组将计划按学科及老师得分电子稿上交教务处。符合要求的记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逾期不交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网上照搬照抄记0分。年级组收齐纸质稿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并将每个教师得分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2.教学总结(1分)

每学期放假前,教师要写好教学总结,总结必须结合各自实际,突出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值得借签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按时上交记1分,逾期不交或网上照搬照抄记0分。年级组收齐纸质稿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并将每个教师得分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注:跨年级教师需分别上交所教年级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总结。

考核人:教务处、年级组

(三)备课(6分)

统一使用学校发的备课本,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认真分析,在确定本学期总体目标、教学任务、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进度等。采用任务分配到个人,先进行教案设计,组内交流,备课组评价研讨修改等形式硬定教学方案,各任课教师要根据所教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原方案基础上适当增减教学内容,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一篇教案总的要求是:①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目的;②有具体的课时安排;③有清晰的教学步骤;④突出重点,突破难点;⑤有启发学生思维的教法;⑥有针对性的学法指导;⑦布置作业;⑧板书设计;⑨课后反思等。

A.数量(4分):每学期按实际上课内容,数量够,内容充实,书写工整、清晰记4分。每缺一个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

B.质量(2分)备课质量高,教案内容符合要求,有创意,有特色,记2分,教案内容不符合要求记1分。

考核人:教研处组织教研组长进行集中检查,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都要给出具体分数,期末总评给出总分(取多次检查的平均分),并将得分电子稿报教务处。

注:允许电子备课,但要在备课本上体现备课内容,电子备课的课件发给教研组长(建议各教研组长建立一个公共邮箱或网站,以备全校同科老师资源共享)

(四)上课(6分)

1.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上课迟到一次扣0.5分(含晨读、晚自时上课的要求计算作业量。

2、作业批改要求:全批全改

3、扣分办法

(1)每少一次,扣0.2分;语文、英语作文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未改的作业不能计算在总量内。

考核人:教务处安排年级组平时做好检查工作,并做好学期统计,把结果上交教务处。

(六)其他日常教学工作(3分)

1、教学档案材料

(1)要求:及时上交各种除教学计划、总结之外的教学档案材料如实验教学计划(理化生)、实验教学总结(理化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分析表和学校要求上交的与教学相关的材料。

(2)扣分办法:一项未交扣0.5分,抄袭(教务处认定)每项扣0.2分,1周后迟交视未交。

考核人:教务处、年级组

2、监考及巡视

(1)要求:按照《监考及巡视人员须知》

(2)扣分办法:

①迟到者每次扣0.2分。迟到10分钟或脱岗10分钟按缺席处理,缺席一次扣0.5分。(包括巡视人员)

②监考失职,如未清场、看书报、玩手机、听随身听,打瞌睡,每次扣0.2分; 脱岗每次扣0.5分。

③装订试卷出错(倒装、漏装、错装、露出姓名等或网上阅卷收卷时夹有试卷、草稿纸,未做到同面同向等)每次扣0.2分。

说明: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必须于至少考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临时请假不参加监考,请假两场按请假一天处理,否则以缺席论处。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考核人: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

3、阅卷

(1)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学校或年级组、备课组分配的阅卷任务。

(2)扣分办法:①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30分钟按缺席处理,缺席一次扣0.2分。②阅卷失职,如漏改、错改、漏总,错总,分数错登等每次扣0.2分。(网阅由年级组抽查)③阅卷必须做到既分工又合作,不服从阅卷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工,按阅卷缺席处理。

说明:

①阅卷只有在阅卷组统一全部登完分后才算完成,否则按早退处理;

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阅卷的教师在至少阅卷前一天到教务处(年级组)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临时请假,否则以缺席论处。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阅卷请假一次,按请假一天处理。

考核人:年级组、教务处、校领导检查

(七)学生评教(3分)

1.考核要求:见《广昌一中学生评教表》(也可另行设计)

2.考核计分:满意率80%以上得3分,每减少10%以上学生满意率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人:年级组每学期进行评教2次,并取其平均分,期末将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八)说明:

1.除(三)项由教研组长上报分数,其余各项均由年级组上报分数。

2.跨年级教师,所教年级分别考核,各项考核最后得分,取跨年级得分的平均分(由教务处计算)

3.上报分数均要求电子稿。

4.最后考核分数统计由教务处负责。

四.加分:

优秀教案每次加0.5分。由教研组按本教研组人数的10%上报。

广昌一中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考核方案(二)

——广昌一中教学效果量化评估考核方案

评估奖励目的:

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管,教学相长,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通过评估,科学合理地确认教师教学效果等级,建立教师教学工作的有效激励机制,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督导与指导;同时,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结合实际,奖优罚劣,特制订此方案。

评估奖励对象:

全校任课人员

第一部分 教学效果量化评估方案

一、评估指标的设置及权重(总分为40分)

高中部

1、单科平均分(20分)

2、单科优秀学生占有数(20分)

3、联考学校单科前二十名奖

初中部

1、尖子生指标完成数(15分)

2、达标率(15分)

3、平均分(10分)

二、评估方法

高中部

1、单科平均分(20分)(体现提高程度,面向全体学生)

①单科平均分计算方法为:△=-B

②评估得分按25+50×Δα计算

注:

①A1、A2分别为教师任教班级分班成绩平均分和该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B为同一学科的平均值;如果两学期同一学科卷面分数设置不一致,则转换成百分制再计算。

②高一年级第一学期A1为教师任教班级入学成绩平均分。

③新增科目的平均分则取本学期开设的中、高考统考科目入校时或分班时分数的平均值。

④各班参评人数高一上学期以入学成绩总前成绩的前800名各班实际人数计算;文理分科后,理科按前600名各班的实际人数,文科前200班各班的实际人数计算。

2、单科优秀学生占有数(20分)(体现学生基础,抓尖子生)

以年级组划分到各班该科的基础指标人数为基础,每超一人加0.5分,每少一人扣0.5分。基础指标按入学考试或分班时联考成绩划分,具体方法如下:

(1)高一

1、基础指标:零班取入学成绩进入单科前50名人数;重点班取入学成绩进入单科前350名人数;普通班取入学成绩单科前450名人数,由此划分到各个班级作为基础指标数。

2、评估指标

a、零班或特尖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3%人数;

b、重点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28%人数;

c、普通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35%人数;

(2)高一下学期及高二

a、零班或特尖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4%人数。

b、文科重点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17%人数;理科重点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3%人数。

c、文科普通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40%人数;理科普通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45%人数。

3、联考学校单科前二十名奖

①第一名加8分;

②第二名,第三名加5分;

③第四名至第二十名加3分。

注:①此项以班为单位按最高分计算,但不重复累计加分;

②若无联考成绩,则按本校成绩,但所得分数需减半;

③此项重点班及零班占有优势,但第一项单科平均分所能提高的空间和幅度相对较小。

4、联考学校单科超平均分奖

期末考试学校单科超联校单科一分,该年级单科全体教师每人加一分,如果低联校单科一分,该年级单科全体教师每人扣一分,以此类推。

5、高中联考总分排名奖

联考总分在联校成绩排名1—5名分别给予该班任课老师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分,第五名至第十名加1分。此项奖可以累计加分。

6高三、补均指标数(基础指标即实验班考试招生数的92%,平均指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指标数=

②总指标数减去实验班总指标数与重点班总指标数为所有平行班总指标数。平行班的总指标数的由平行班各班平均分配,依据现有成绩进行分配。

③重点班指标数,按分班原始人数60%计算。

(3)得分方法:每超额完成一个指标加0.5分。每少一个指标减0.5分,扣完为止。

注:年级有更换老师的情况,按该学科上一任老师完成的指标数计算。

2、达标率(15分)

(1)年级达标总数划定方法

达标总人数为年级该科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总人数前80%名。

(2)达标率计算方法

达标率=该班达标人数÷该班学生总数

(3)得分方法

实验班达标率91%、重点班达标率80%、平行班达标率75%得满分。每低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平均分(10分)

①实验班按实验班考试录取人数计算,高于年级所有实验班平均分每分,加1分,每低1分扣1分。

②平行班平均分按本班成绩前50名计算,高于年级平行班总平均分每分加1分,每低1分扣1分。

③重点班平均分按分班原始人数计算,不低于实验班总平均分10分的得满分。低于实验班平均分10分以上部分,每分扣1分。

三、附则

1、非中、高考科目任课教师取本年级教师得分的平均分。

2、以上评估具体实施由各个年级组进行,所有数据得分必须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一星期内交学校教务处。

3、担任同一年级不同层次的班的教师或跨年级的教师的教学效益分开计算。

广昌一中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考核方案(三)

——广昌一中教师教研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提升教师的教研教学水平,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2. (略) 、市、县三级督导检查的教师教研评估要求。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三、考核细则(总分20分)

序号

项目

工作要求

分值

计分依据

考 核

得分

1

教研活动

积极参加全校教研活动(如教研组常规活动、教研讲座、教研交流会等)

4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教研处

教研组


2

集体

备课

1.备课组每学期活动不少于6次。2.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担任1次主备教师。3. 集体备课要求重在过程。首先由主备教师自备,提设想;然后备课组组织教师集体讨论,补充教学内容;再次由主备教师整理,规范打印成教案;最后指定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备课组进行评课和反思。

4分

以备课组活动记录为准,未签到者视为未参加活动。

1.集体备课活动每少1次扣1分。

2. 集体备课活动记录按教研处统一制定的表格填写,集体备课活动记录的不完整扣1分。

3.以上扣分扣完4分为止,不倒扣。

教研处

教研组

备课组


3

公开课

1.公开课的开设节次以备课组为单位,每个备课组每学期至少开设2节(备课组教师不足4人时至少开设1节)。力争每学年每位教师进行一次公开教学。

2.初三、高三每学期分别安排1节复,加强理化生教师的实验教学能力。

二、 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三、 考核内容:(考核分为10分)

(一)现代教育技术

1.要求:教师能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能制作教学课件及微课、能利用网络编写电子教案、试题,能积极参与网络集体备课,按时参加并完成各级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任务。

2.考核方法:

(1)未完成各级组织的教育技术培训任务一次扣1分,学校教育技术培训缺席一次扣0.5分。

(2)未按时上交学校要求的本职工作方面的检查材料每次扣1分。

(3)积极使用“赣教云?教学通”等配套资源和工具进行课堂教学,各科任教师及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任务,未达上级要求每少一次扣0.1分。

(二)实验教学(考核对象:物理、化学、生物教师)

1.要求:理化生教师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实验教学水平。

2.考核方法:

(1)未及时上交实验计划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填写实验报告申领单每次扣0.2分,此项扣分不超过2分。

(3)未及时上交实验总结每次扣1分。

(4)学生实验报告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0.5分。

(5)学生分组实验必须上交实验备课教案,每少一次扣0.5分。

说明:以上材料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填写,计划与实验时间吻合。

(三)广昌一中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班级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极为重要的一环。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心,提高班级管理成效,特制定本班主任考核实施方案。

一、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2部分进行:

1、 班主任津贴的80%在年级组考核

各年级组根据本组实际情况按学期考核本年级组各班主任工作(内容必须包括:各班成绩、思想德育工作、班主任出勤情况、学生请销假工作、学生综合素质写实性评价工作、家访工作、有意义的班级活动等),并于学期结束一周内造好本学期班主任津贴的80%发放表,上交政治处审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的20%在政治处考核

开学结束两周内内,政治处考核发放剩余20%的班主任津贴。(各班主任考核金额=全年级剩余班主任总金额/全年级考核总分×个人考核分)

二、 政治处考核内容包括:

(1)每个班主任每学期的基准考核总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扣完为止)

(2)总务处、办公室、资助中心、校固委等处室根据各自管理办法,对班主任完成相应工作的扣分情况(每个处室扣分不超过10分),每学期最后一段,各相关科室将各班主任得分按政治处制定的表格填好上交政治处汇总。

(3)班会课的检查情况(未按要求上班会课扣2分)。

(4)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记录情况(未交班主任工作手册扣10分,未按质量完成记录扣1-5分)。

(5)准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6)政治处安排的临时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一次扣5分)。

(7)根据《广昌一中学生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细则》,保卫科依据各班违纪情况,视情节严重大小酌情扣分(0—10分)。并于每学期最后一周将各班主任得分按政治处制定的表格填好上交政治处汇总。

(8)如果班上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同时扣除 20分;出现重大非安全责任事故,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同时扣除 5 分。

(9)各班主任每学期开展家访工作至少 5次以上(以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和万师访万家的记录为依据,未完成扣5-10分)。

(10)各班主任开展的有意义活动(含社会活动、优秀的主题班会)并将资料(教案、活动照片、活动效果小结等)打包及时上传至政治处邮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6.com)且获政治处认可的奖励 10-20分。

三、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每个月津贴 350 元(包含每周的班会课)。

(四)广昌一中教研组长考核实施方案

教研组长的考核总分100分。

教研组长每学期必须认真、按时按量完成以下工作:

1.开学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 (5分)

2.完成教研常规工作,组织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25分)

⑴组织公开课及评课

⑵指导、督促备课组的集体备课活动

⑶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⑷做好期中、期末常规检查

⑸完成其他校本教研活动

3.组织校本师资培训和教师远程培训(10分)

4.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10分)

5.组织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开发校本教材、进行课题研究(10分)

6.组织开展教师“结对子”活动,(10分)

7.听课次数不少于15节(5分)

8.期末撰写教研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5分)

9.及时完成教研处布置的其他工作(10分)

10. 教研成果突出,如开展优秀教师与青年骨干教师结对、年级间零班教师交流等(10分)

注: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教研处 。

(五)广昌一中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是广昌一中的在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以下简称违纪),适用本规定。学生违纪处理的主管部门是广昌一中政教处。

第三条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一)训诫、通报批评

(二)警告、严重警告

(三)记过、记大过

(四)留校察看(高中学生可以开除学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二)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三)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四)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五)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六)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七)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八)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者;

(九)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二)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三)确系他人威迫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第六条 凡受校纪处分者,并处以下附加处理:

(一)取消一学年内的各种评优和资助资格(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两年内的参评资格)。

(二)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处分期(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警告处分期限为三个月、记过处分期限为半年)满后可申请撤销处分。(具体程序见第二十二条)撤销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档案取出,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文书档案。毕业时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等留校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决定是否补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惩戒行为

第八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第十二条实施惩戒。

1、一学期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20课时者(三次迟到或早退计一节旷课);

2、一学期内各科作业累计达40次不交者;

3、乱扔纸屑、果皮,乱泼水,乱倒饭菜者;

4、看黄色书籍、浏览者;

5、骂人或开玩笑过度等人身攻击行为,影响较坏者;

6、扰乱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膳厅或其它公共场所秩序者;

7、在教室、阅览室等场合打闹谈笑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经老师教育不改者;

8、攀高,跳窗户,翻越围墙、栏杆者;

9、转借、涂改或使用他人学生证者;

10、践踏草坪、攀折树木花卉者;

11、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者;

12、骑电动车、摩托车等禁止车型进入校园者;

13、未按规定着装或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穿拖式凉鞋及与学生身份不符衣着打扮者;

14、在公共场合乱涂乱画者;

15、抽烟、喝酒初犯者;

16、初次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者(防溺水“六不准”:①不准私自下水游泳。②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③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④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⑤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⑥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17、违规使用教室、学生宿舍内的电器存在火灾、触电安全隐患者;

18、在网络组织、散布不当言论者。

第九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依据第十三条实施惩戒:

19、旷课累计达40课时者;

20、各科作业累计达60次不交者;

21、同学之间交往,不礼貌,语言粗俗,歧视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22、同学之间异常交往,非正常接触,男女生勾肩搭背、过度亲密、谈恋爱,不符合中学生行为习惯者;

23、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虽在口头上认错,但长期小错误不断,屡教不改,给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者;

24、累次违反抽烟、喝酒等规定者;

25、对学校教职员工有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如打骂、顶撞、言语攻击,造成不良影响者;

26、故意隐瞒事实,不配合学校进行调查,思想不端正者;

27、散布流言蜚语,制造矛盾者;

28、恐吓、威胁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9、无故夜不归宿、上网初犯者;

30、未经批准,擅自留宿他人者;

31、故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影响者;

32、窝赃、销赃,情节较轻者;

33、有赌博行为,情节较轻者;

34、有索要财物行为,情节较轻者;

35、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初犯者;

36、严重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者在校园公共场合乱涂乱画造成不良影响者;

37、违规使用教室、学生宿舍内的电器造成火灾、触电安全隐患者;

38、在网络组织、散布不当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

39、具有1一18条中任意两条以上行为或具有1—18条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悔改者。

第十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第十四条第(一)——(四)款实施惩戒:

40、累计旷课达50节以上课时者;

41、各科作业累计达80次不交者;

42、严重违反防溺水“六不准”造成恶劣影响或累教不改者;

43、在校园公共场合乱涂乱画造成恶劣影响者;

44、在网络组织、散布不当言论者造成恶劣影响者;

45、打架斗殴属下述情况者:

(一)动手打人,情节较轻,未造成人身伤害者。

(二)虽未动手打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挑起事端。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一旁助威。

(3)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制造困难。

46、打架斗殴属下述情况者:

(1)策划他人打架。

(2)纠集他人打架。

(3)持械打架。

(4)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

(5)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或参与校外斗殴。

(6)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不通过学校,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打击报复检举人。

(7)参与打群架。

47、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器械、危险品、爆炸品、易燃品、有毒物品等国家明令禁止携带的物品及宠物进入校园者;

48、违规使用电器,多次教育不改,造成巨大火灾、触电安全隐患者;

49、不服从教职员工管理,严重破坏课堂纪律、考场纪律或会场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50、损坏公物影响恶劣者;

51、打电子游戏机、看录像、上网,经教育不改者;

52、有“离家、离校出走”行为者;

53、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侮辱、恐吓教职员工者;

54、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者;

55、因违纪违规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者。

56、有盗窃行为,盗窃金额较大者;

57、窝赃、销赃、金额较大者;

58、聚众赌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主要责任者;

59、校园欺凌参与者

60、不遵守考场纪律,多次考试作弊,或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扰乱考场秩序,顶撞甚至辱骂监考老师者;

61、其它严重违犯《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62、具有19—39条中两种以上行为或具有19—39条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悔改者;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第十四条第(五)——(八)款实施惩戒:

63、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者;

64、威胁、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造成恶劣后果者;

65、男女生勾肩搭背、过度亲密、谈恋爱,不符合中学生行为习惯等累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者;

66、校园欺凌造成恶劣影响者;

67、具有40--62条中两种以上行为或具有40--62条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悔改者;

68、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仍有违纪行为者;

69、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70、违反国家政策触犯刑律者。

71、打架斗殴、行凶、造成人身伤害等有严重后果者,赌博、偷盗、窝赃、销赃等屡教不改者或金额巨大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者;

72、殴打教职员工等行为恶劣者;

73、在一学期内连续无故旷课超过4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者。

第三章 惩戒方式

第十二条 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实施惩戒的方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

(一)批评教育。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赔礼道歉或做口头检讨;

(二)适当增加额外的学习任务。如: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

(三)体育锻炼。针对不同的学生做不同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注:运动量不能过大,并时刻关注被惩戒学生的实际情况),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

(四)适当增加额外的班级公益服务任务,承担一定时间的某一项值日、清扫卫生区等任务;

(五)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六)书面检讨。通过写犯错说明书,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避免在以后的学习、成长中再犯类似的错误;

(七)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科学、适当的惩戒措施。

第十三条 由年级组实施惩戒的方式: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年级组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年级组德育工作负责小组予以训导并通知家长到校沟通交流;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在统一时间进行有意义的劳动;

(三)年级组通报。年级组根据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将惩戒决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年级师生;考试作弊,除通报外,该科成绩记零分;

(四)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收管物品。教师、年级组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如:电子产品等)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七)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八)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四条 由学校学生行为惩戒委员会实施惩戒的方式:

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训诫小组进行训诫,家长陪同孩子一起到场;

(二)由法治副校长予以训诫,家长陪同孩子一起到场;

(三)全校通报。将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校师生;

(四)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五)将违规违纪事实写入学生成长记录、学生档案,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七)将违规违纪事实写入学生成长记录、学生档案,并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八) 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学生,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可以决定建议将其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在实施惩戒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严重违纪学生予以训诫。

第四章 惩戒机构

第十六条 班主任实施的惩戒方式和惩戒行为可以依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应当通过班级民主决定并经班级家委会签字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第十七条 年级组成立德育工作小组,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经年级家委会签字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训诫室,执行第十四条(一)——(五)款的惩戒,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训诫组成人员:政教处分管副主任、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保卫科长、年级主任、相关班主任、年级家委会成员2人。

第十九条 成立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执行第十四条(六)——(八)款的惩戒。对于需要作出惩戒决定的学生行为,按照学校制定的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惩戒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

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法制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政教处分管副主任、校家委会成员2人。

第五章 申诉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实施本规则第十四条所列教育惩戒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校长、法制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校家委会成员2人。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对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情形的,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程序

(一)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所在班级、班主任、年级组及其它知情者有责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政教处认真调查学生违纪事实,对拟定处分的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并根据学生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学生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违纪学生实施处分,应迅速及时。在违纪事实调查清楚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做出处理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要以公告形式通告全校(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实施纪律处分的具体程序:

1、学生违纪后,由违纪学生填写好《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写清事件的起因和详细经过。由班主任、年级组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2、政教处查清违纪学生是否曾有违纪记录或纪律处分。

3、达不到纪律处分的违纪事件,班主任、年级组依据《广昌一中教育惩戒规则》进行处理。处理后,班主任将《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上交政教处备案,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4、确须纪律处分的报政教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在《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加具意见,上交政教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报政教处后,班主任要全程协助政教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年级组签署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

5、政教处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惩戒细则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讨论决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含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6、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批准的处分决定,由政教处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在公布处理意见前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告知处分结果,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同时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四)撤销由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作出惩戒决定的具体程序:

1、处分生效之日起,经3个月以后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及所在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交思想认识材料一份到政教处。

2、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

3、经政教处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学校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广泛宣传科学惩戒,引导师生及家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方法等内容,提高师生及家长对惩戒教育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理性地审视、评价和对待惩戒教育。

(六)广昌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校园行为规范

1、按时入校,不随意出入校门,有事出校门,要出示经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

2、入校穿校服,佩戴学生卡。

3、在校园内不骑电动车、摩托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排列整齐。

4、行为举止文明,见到老师或客人要问好,同学间使用文明用语,互敬互爱。

5、爱护校园环境,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果皮和包装袋,保持校园卫生。

6、爱护校园的花草树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7、尊重校园内教职员工,服从教育管理。

8、同学之间正常交往,异性同学之间不勾肩搭背、过度亲密,不谈恋爱。

9.不做翻墙、爬栏杆、攀窗户等各种危险动作。

10、不携带电子产品、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或管制器具进入校园。

二、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预备铃响,立即回座位,准备好学习用品,等候上课。

3、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全体起立问好、行注目礼,教师回礼后,方可坐下,迟到者在门口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入座。

4、上课用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问题,举手发言,起立大声答问,回答完毕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5、校园内穿戴要得体、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及其他不合中学生年龄、身份的奇装异服。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教室,保持正确坐姿,自觉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开座位,随意出入教室,不准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

7、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同学起立待老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课间休息不准在教学楼内追赶打闹、随意窜班或做有碍秩序的其它活动。

三、集会行为规范

1、维护国家荣誉,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集会时,各班要整理好队*,要清点好人数,不准无故缺席。到会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整齐入座,做到快、静、齐。观看演出或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3、开会时要保持安静,做到不谈笑、不议论、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它书籍、不中途离场。

4、散会时,清理好周围垃圾,有序退场,不得拥挤。

5、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四、劳动行为规范

1、积极参加劳动,培养热爱劳动的品德,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错误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爱护工具,不有意损坏工具;爱惜劳动成果,反对侵占劳动成果的行为。

4、劳动须借用工具时要履行手续,用后及时如数返还,丢失或故意损坏要赔偿。

5、劳动时要团结友爱,发扬协作精神

6、劳动时要注意安全,不搞危险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五、安全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2、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走人行横道。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学习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防触电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4、学习掌握游泳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坚决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即:①不准私自下水游泳。②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③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④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⑤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⑥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5、认真学习心理、生理健康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卫生保健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防性侵、防拐卖、防欺凌知识和毒品危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

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7、珍爱生命,积极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避险、逃生、自救和互救能力。

8、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六、卫生行为规范

1、教室、室外卫生区按总务处划分的区域,宿舍按宿管处划分的区域责任落实到班、到舍、到人。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2、卫生实行每天“二清扫,全天保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到地面无脏物,墙壁无污迹,窗台、讲台无灰尘,玻璃明亮干净,天棚、取暖设施无尘灰,饮水用具,扫除用具整洁。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墙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

4、教室、宿舍坚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5、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

(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办法

本项考核采取负分制。全面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的工作得10分。未完成一项工作扣1分。

1.做好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资助申请上报工作。转变工作思路,变传统的贫困学生自愿申请为班主任调查,摸底,上报。

(1) 未对本班贫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漏报一名扣一分。

(2) 未能及时完整上交学生资助信息表扣一分。

(3) 对本班贫困学生信息出现错报,漏报现象,错报漏报一名扣一分。

2.高考国家助学金。

(1) 对符合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班主任未能掌握情况,造成遗漏的扣二分。

(2) 未按时上交高考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表并签字确认的扣二分。

(3) 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上报遗漏一名扣二分。


  •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231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15

广昌县第一中学各种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15 15:50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共七类,于2021年10月由广昌县第一中学第13届教代会通过执行。

(一)广昌一中教职员工工作纪律考核办法

为打造优良的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形成教育教学秩序新常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无课教职员工均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到、坐班、签退。上午签到:8:40之前,上午签退:11:05之后,下午签到:3:00之前,下午签退:4:30之后,坐班时间:上午为8:40—11:05,下午为3:00—4:30。

2、因特殊情况(如因病、怀孕、哺乳)不能坐班的教师,须在开学第一周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提交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年级考试期间,教师不坐班,但该年级任课的行政人员原则上要求坐班,特殊情况须请假。

3、每学期允许教师坐班时间内有6次请假机会,超出部分视为未坐班。坐班请假的教师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交给年级主任,供值日校长检查。

4、为了更好地落实坐班工作,减少人为因素,用脸谱识别仪进行签到、签退工作,迟签或早签超过20分钟均视为缺签。为加强坐班期间的管理将实行值日校长抽查制度,值日校长上、下午各抽查一次。

5、优化坐班秩序,因进行教研活动、备课活动而未坐班的以实际开展为准。

6、每周允许教师有一次(下午)在校园内指定场所进行文体活动,但要按时签到签退。校长值日会检查。

7、坐班差的教师不得参与当年度的评优、评先。

8、教师坐班情况由年级组每两周统计一次,及时交办公室汇总公布。

9、学校临时工作人员也要执行该考核制度。

二、上课(含早读、晚自均分配至实际上课的周数上,例如,一学期20周,那么每周工作量分值为0.15分.

A.请假累计一周以上的,按少一周扣0.15分;公假、法定假不扣分。

B.期中、期末考试及年级组组织的月考、周考,每次监考和阅卷分别算一周工作量,缺一次监考或阅卷,则减去一周工作量的分值。不缺的也不加分。(年级组考核上报教务处)

考核人:教务处、年级组(减分B项)

(二)教学计划、教学总结(3分)

1.教学计划(2分)

学期初,按学校要求,年级备课组共同研究制定教学进度,目标要求,教学活动安排,教学研究专题等。个人制定适合本班的教学目标任务要求,为提高教学效果所采取的措施与办法,教学进度,优生辅导计划,后进生辅导计划,开学第一周内交年级组,年级组按下列要求打分,年级组将计划按学科及老师得分电子稿上交教务处。符合要求的记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逾期不交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网上照搬照抄记0分。年级组收齐纸质稿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并将每个教师得分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2.教学总结(1分)

每学期放假前,教师要写好教学总结,总结必须结合各自实际,突出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值得借签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按时上交记1分,逾期不交或网上照搬照抄记0分。年级组收齐纸质稿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并将每个教师得分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注:跨年级教师需分别上交所教年级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总结。

考核人:教务处、年级组

(三)备课(6分)

统一使用学校发的备课本,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认真分析,在确定本学期总体目标、教学任务、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进度等。采用任务分配到个人,先进行教案设计,组内交流,备课组评价研讨修改等形式硬定教学方案,各任课教师要根据所教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原方案基础上适当增减教学内容,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一篇教案总的要求是:①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目的;②有具体的课时安排;③有清晰的教学步骤;④突出重点,突破难点;⑤有启发学生思维的教法;⑥有针对性的学法指导;⑦布置作业;⑧板书设计;⑨课后反思等。

A.数量(4分):每学期按实际上课内容,数量够,内容充实,书写工整、清晰记4分。每缺一个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

B.质量(2分)备课质量高,教案内容符合要求,有创意,有特色,记2分,教案内容不符合要求记1分。

考核人:教研处组织教研组长进行集中检查,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都要给出具体分数,期末总评给出总分(取多次检查的平均分),并将得分电子稿报教务处。

注:允许电子备课,但要在备课本上体现备课内容,电子备课的课件发给教研组长(建议各教研组长建立一个公共邮箱或网站,以备全校同科老师资源共享)

(四)上课(6分)

1.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上课迟到一次扣0.5分(含晨读、晚自时上课的要求计算作业量。

2、作业批改要求:全批全改

3、扣分办法

(1)每少一次,扣0.2分;语文、英语作文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未改的作业不能计算在总量内。

考核人:教务处安排年级组平时做好检查工作,并做好学期统计,把结果上交教务处。

(六)其他日常教学工作(3分)

1、教学档案材料

(1)要求:及时上交各种除教学计划、总结之外的教学档案材料如实验教学计划(理化生)、实验教学总结(理化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分析表和学校要求上交的与教学相关的材料。

(2)扣分办法:一项未交扣0.5分,抄袭(教务处认定)每项扣0.2分,1周后迟交视未交。

考核人:教务处、年级组

2、监考及巡视

(1)要求:按照《监考及巡视人员须知》

(2)扣分办法:

①迟到者每次扣0.2分。迟到10分钟或脱岗10分钟按缺席处理,缺席一次扣0.5分。(包括巡视人员)

②监考失职,如未清场、看书报、玩手机、听随身听,打瞌睡,每次扣0.2分; 脱岗每次扣0.5分。

③装订试卷出错(倒装、漏装、错装、露出姓名等或网上阅卷收卷时夹有试卷、草稿纸,未做到同面同向等)每次扣0.2分。

说明: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必须于至少考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临时请假不参加监考,请假两场按请假一天处理,否则以缺席论处。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考核人: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

3、阅卷

(1)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学校或年级组、备课组分配的阅卷任务。

(2)扣分办法:①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30分钟按缺席处理,缺席一次扣0.2分。②阅卷失职,如漏改、错改、漏总,错总,分数错登等每次扣0.2分。(网阅由年级组抽查)③阅卷必须做到既分工又合作,不服从阅卷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工,按阅卷缺席处理。

说明:

①阅卷只有在阅卷组统一全部登完分后才算完成,否则按早退处理;

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阅卷的教师在至少阅卷前一天到教务处(年级组)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临时请假,否则以缺席论处。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阅卷请假一次,按请假一天处理。

考核人:年级组、教务处、校领导检查

(七)学生评教(3分)

1.考核要求:见《广昌一中学生评教表》(也可另行设计)

2.考核计分:满意率80%以上得3分,每减少10%以上学生满意率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人:年级组每学期进行评教2次,并取其平均分,期末将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八)说明:

1.除(三)项由教研组长上报分数,其余各项均由年级组上报分数。

2.跨年级教师,所教年级分别考核,各项考核最后得分,取跨年级得分的平均分(由教务处计算)

3.上报分数均要求电子稿。

4.最后考核分数统计由教务处负责。

四.加分:

优秀教案每次加0.5分。由教研组按本教研组人数的10%上报。

广昌一中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考核方案(二)

——广昌一中教学效果量化评估考核方案

评估奖励目的:

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管,教学相长,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通过评估,科学合理地确认教师教学效果等级,建立教师教学工作的有效激励机制,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督导与指导;同时,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结合实际,奖优罚劣,特制订此方案。

评估奖励对象:

全校任课人员

第一部分 教学效果量化评估方案

一、评估指标的设置及权重(总分为40分)

高中部

1、单科平均分(20分)

2、单科优秀学生占有数(20分)

3、联考学校单科前二十名奖

初中部

1、尖子生指标完成数(15分)

2、达标率(15分)

3、平均分(10分)

二、评估方法

高中部

1、单科平均分(20分)(体现提高程度,面向全体学生)

①单科平均分计算方法为:△=-B

②评估得分按25+50×Δα计算

注:

①A1、A2分别为教师任教班级分班成绩平均分和该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B为同一学科的平均值;如果两学期同一学科卷面分数设置不一致,则转换成百分制再计算。

②高一年级第一学期A1为教师任教班级入学成绩平均分。

③新增科目的平均分则取本学期开设的中、高考统考科目入校时或分班时分数的平均值。

④各班参评人数高一上学期以入学成绩总前成绩的前800名各班实际人数计算;文理分科后,理科按前600名各班的实际人数,文科前200班各班的实际人数计算。

2、单科优秀学生占有数(20分)(体现学生基础,抓尖子生)

以年级组划分到各班该科的基础指标人数为基础,每超一人加0.5分,每少一人扣0.5分。基础指标按入学考试或分班时联考成绩划分,具体方法如下:

(1)高一

1、基础指标:零班取入学成绩进入单科前50名人数;重点班取入学成绩进入单科前350名人数;普通班取入学成绩单科前450名人数,由此划分到各个班级作为基础指标数。

2、评估指标

a、零班或特尖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3%人数;

b、重点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28%人数;

c、普通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35%人数;

(2)高一下学期及高二

a、零班或特尖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4%人数。

b、文科重点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17%人数;理科重点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3%人数。

c、文科普通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40%人数;理科普通班取进入七校单科前45%人数。

3、联考学校单科前二十名奖

①第一名加8分;

②第二名,第三名加5分;

③第四名至第二十名加3分。

注:①此项以班为单位按最高分计算,但不重复累计加分;

②若无联考成绩,则按本校成绩,但所得分数需减半;

③此项重点班及零班占有优势,但第一项单科平均分所能提高的空间和幅度相对较小。

4、联考学校单科超平均分奖

期末考试学校单科超联校单科一分,该年级单科全体教师每人加一分,如果低联校单科一分,该年级单科全体教师每人扣一分,以此类推。

5、高中联考总分排名奖

联考总分在联校成绩排名1—5名分别给予该班任课老师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分,第五名至第十名加1分。此项奖可以累计加分。

6高三、补均指标数(基础指标即实验班考试招生数的92%,平均指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指标数=

②总指标数减去实验班总指标数与重点班总指标数为所有平行班总指标数。平行班的总指标数的由平行班各班平均分配,依据现有成绩进行分配。

③重点班指标数,按分班原始人数60%计算。

(3)得分方法:每超额完成一个指标加0.5分。每少一个指标减0.5分,扣完为止。

注:年级有更换老师的情况,按该学科上一任老师完成的指标数计算。

2、达标率(15分)

(1)年级达标总数划定方法

达标总人数为年级该科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总人数前80%名。

(2)达标率计算方法

达标率=该班达标人数÷该班学生总数

(3)得分方法

实验班达标率91%、重点班达标率80%、平行班达标率75%得满分。每低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平均分(10分)

①实验班按实验班考试录取人数计算,高于年级所有实验班平均分每分,加1分,每低1分扣1分。

②平行班平均分按本班成绩前50名计算,高于年级平行班总平均分每分加1分,每低1分扣1分。

③重点班平均分按分班原始人数计算,不低于实验班总平均分10分的得满分。低于实验班平均分10分以上部分,每分扣1分。

三、附则

1、非中、高考科目任课教师取本年级教师得分的平均分。

2、以上评估具体实施由各个年级组进行,所有数据得分必须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一星期内交学校教务处。

3、担任同一年级不同层次的班的教师或跨年级的教师的教学效益分开计算。

广昌一中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考核方案(三)

——广昌一中教师教研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提升教师的教研教学水平,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2. (略) 、市、县三级督导检查的教师教研评估要求。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三、考核细则(总分20分)

序号

项目

工作要求

分值

计分依据

考 核

得分

1

教研活动

积极参加全校教研活动(如教研组常规活动、教研讲座、教研交流会等)

4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教研处

教研组


2

集体

备课

1.备课组每学期活动不少于6次。2.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担任1次主备教师。3. 集体备课要求重在过程。首先由主备教师自备,提设想;然后备课组组织教师集体讨论,补充教学内容;再次由主备教师整理,规范打印成教案;最后指定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备课组进行评课和反思。

4分

以备课组活动记录为准,未签到者视为未参加活动。

1.集体备课活动每少1次扣1分。

2. 集体备课活动记录按教研处统一制定的表格填写,集体备课活动记录的不完整扣1分。

3.以上扣分扣完4分为止,不倒扣。

教研处

教研组

备课组


3

公开课

1.公开课的开设节次以备课组为单位,每个备课组每学期至少开设2节(备课组教师不足4人时至少开设1节)。力争每学年每位教师进行一次公开教学。

2.初三、高三每学期分别安排1节复,加强理化生教师的实验教学能力。

二、 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三、 考核内容:(考核分为10分)

(一)现代教育技术

1.要求:教师能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能制作教学课件及微课、能利用网络编写电子教案、试题,能积极参与网络集体备课,按时参加并完成各级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任务。

2.考核方法:

(1)未完成各级组织的教育技术培训任务一次扣1分,学校教育技术培训缺席一次扣0.5分。

(2)未按时上交学校要求的本职工作方面的检查材料每次扣1分。

(3)积极使用“赣教云?教学通”等配套资源和工具进行课堂教学,各科任教师及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任务,未达上级要求每少一次扣0.1分。

(二)实验教学(考核对象:物理、化学、生物教师)

1.要求:理化生教师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实验教学水平。

2.考核方法:

(1)未及时上交实验计划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填写实验报告申领单每次扣0.2分,此项扣分不超过2分。

(3)未及时上交实验总结每次扣1分。

(4)学生实验报告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0.5分。

(5)学生分组实验必须上交实验备课教案,每少一次扣0.5分。

说明:以上材料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填写,计划与实验时间吻合。

(三)广昌一中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班级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极为重要的一环。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心,提高班级管理成效,特制定本班主任考核实施方案。

一、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2部分进行:

1、 班主任津贴的80%在年级组考核

各年级组根据本组实际情况按学期考核本年级组各班主任工作(内容必须包括:各班成绩、思想德育工作、班主任出勤情况、学生请销假工作、学生综合素质写实性评价工作、家访工作、有意义的班级活动等),并于学期结束一周内造好本学期班主任津贴的80%发放表,上交政治处审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的20%在政治处考核

开学结束两周内内,政治处考核发放剩余20%的班主任津贴。(各班主任考核金额=全年级剩余班主任总金额/全年级考核总分×个人考核分)

二、 政治处考核内容包括:

(1)每个班主任每学期的基准考核总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扣完为止)

(2)总务处、办公室、资助中心、校固委等处室根据各自管理办法,对班主任完成相应工作的扣分情况(每个处室扣分不超过10分),每学期最后一段,各相关科室将各班主任得分按政治处制定的表格填好上交政治处汇总。

(3)班会课的检查情况(未按要求上班会课扣2分)。

(4)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记录情况(未交班主任工作手册扣10分,未按质量完成记录扣1-5分)。

(5)准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6)政治处安排的临时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一次扣5分)。

(7)根据《广昌一中学生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细则》,保卫科依据各班违纪情况,视情节严重大小酌情扣分(0—10分)。并于每学期最后一周将各班主任得分按政治处制定的表格填好上交政治处汇总。

(8)如果班上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同时扣除 20分;出现重大非安全责任事故,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同时扣除 5 分。

(9)各班主任每学期开展家访工作至少 5次以上(以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和万师访万家的记录为依据,未完成扣5-10分)。

(10)各班主任开展的有意义活动(含社会活动、优秀的主题班会)并将资料(教案、活动照片、活动效果小结等)打包及时上传至政治处邮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6.com)且获政治处认可的奖励 10-20分。

三、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每个月津贴 350 元(包含每周的班会课)。

(四)广昌一中教研组长考核实施方案

教研组长的考核总分100分。

教研组长每学期必须认真、按时按量完成以下工作:

1.开学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 (5分)

2.完成教研常规工作,组织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25分)

⑴组织公开课及评课

⑵指导、督促备课组的集体备课活动

⑶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⑷做好期中、期末常规检查

⑸完成其他校本教研活动

3.组织校本师资培训和教师远程培训(10分)

4.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10分)

5.组织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开发校本教材、进行课题研究(10分)

6.组织开展教师“结对子”活动,(10分)

7.听课次数不少于15节(5分)

8.期末撰写教研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5分)

9.及时完成教研处布置的其他工作(10分)

10. 教研成果突出,如开展优秀教师与青年骨干教师结对、年级间零班教师交流等(10分)

注: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教研处 。

(五)广昌一中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是广昌一中的在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以下简称违纪),适用本规定。学生违纪处理的主管部门是广昌一中政教处。

第三条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一)训诫、通报批评

(二)警告、严重警告

(三)记过、记大过

(四)留校察看(高中学生可以开除学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二)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三)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四)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五)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六)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七)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八)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者;

(九)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二)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三)确系他人威迫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第六条 凡受校纪处分者,并处以下附加处理:

(一)取消一学年内的各种评优和资助资格(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两年内的参评资格)。

(二)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处分期(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警告处分期限为三个月、记过处分期限为半年)满后可申请撤销处分。(具体程序见第二十二条)撤销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档案取出,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文书档案。毕业时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等留校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决定是否补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惩戒行为

第八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第十二条实施惩戒。

1、一学期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20课时者(三次迟到或早退计一节旷课);

2、一学期内各科作业累计达40次不交者;

3、乱扔纸屑、果皮,乱泼水,乱倒饭菜者;

4、看黄色书籍、浏览者;

5、骂人或开玩笑过度等人身攻击行为,影响较坏者;

6、扰乱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膳厅或其它公共场所秩序者;

7、在教室、阅览室等场合打闹谈笑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经老师教育不改者;

8、攀高,跳窗户,翻越围墙、栏杆者;

9、转借、涂改或使用他人学生证者;

10、践踏草坪、攀折树木花卉者;

11、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者;

12、骑电动车、摩托车等禁止车型进入校园者;

13、未按规定着装或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穿拖式凉鞋及与学生身份不符衣着打扮者;

14、在公共场合乱涂乱画者;

15、抽烟、喝酒初犯者;

16、初次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者(防溺水“六不准”:①不准私自下水游泳。②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③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④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⑤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⑥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17、违规使用教室、学生宿舍内的电器存在火灾、触电安全隐患者;

18、在网络组织、散布不当言论者。

第九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依据第十三条实施惩戒:

19、旷课累计达40课时者;

20、各科作业累计达60次不交者;

21、同学之间交往,不礼貌,语言粗俗,歧视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22、同学之间异常交往,非正常接触,男女生勾肩搭背、过度亲密、谈恋爱,不符合中学生行为习惯者;

23、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虽在口头上认错,但长期小错误不断,屡教不改,给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者;

24、累次违反抽烟、喝酒等规定者;

25、对学校教职员工有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如打骂、顶撞、言语攻击,造成不良影响者;

26、故意隐瞒事实,不配合学校进行调查,思想不端正者;

27、散布流言蜚语,制造矛盾者;

28、恐吓、威胁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9、无故夜不归宿、上网初犯者;

30、未经批准,擅自留宿他人者;

31、故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影响者;

32、窝赃、销赃,情节较轻者;

33、有赌博行为,情节较轻者;

34、有索要财物行为,情节较轻者;

35、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初犯者;

36、严重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者在校园公共场合乱涂乱画造成不良影响者;

37、违规使用教室、学生宿舍内的电器造成火灾、触电安全隐患者;

38、在网络组织、散布不当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

39、具有1一18条中任意两条以上行为或具有1—18条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悔改者。

第十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第十四条第(一)——(四)款实施惩戒:

40、累计旷课达50节以上课时者;

41、各科作业累计达80次不交者;

42、严重违反防溺水“六不准”造成恶劣影响或累教不改者;

43、在校园公共场合乱涂乱画造成恶劣影响者;

44、在网络组织、散布不当言论者造成恶劣影响者;

45、打架斗殴属下述情况者:

(一)动手打人,情节较轻,未造成人身伤害者。

(二)虽未动手打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挑起事端。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一旁助威。

(3)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制造困难。

46、打架斗殴属下述情况者:

(1)策划他人打架。

(2)纠集他人打架。

(3)持械打架。

(4)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

(5)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或参与校外斗殴。

(6)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不通过学校,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打击报复检举人。

(7)参与打群架。

47、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器械、危险品、爆炸品、易燃品、有毒物品等国家明令禁止携带的物品及宠物进入校园者;

48、违规使用电器,多次教育不改,造成巨大火灾、触电安全隐患者;

49、不服从教职员工管理,严重破坏课堂纪律、考场纪律或会场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50、损坏公物影响恶劣者;

51、打电子游戏机、看录像、上网,经教育不改者;

52、有“离家、离校出走”行为者;

53、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侮辱、恐吓教职员工者;

54、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者;

55、因违纪违规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者。

56、有盗窃行为,盗窃金额较大者;

57、窝赃、销赃、金额较大者;

58、聚众赌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主要责任者;

59、校园欺凌参与者

60、不遵守考场纪律,多次考试作弊,或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扰乱考场秩序,顶撞甚至辱骂监考老师者;

61、其它严重违犯《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62、具有19—39条中两种以上行为或具有19—39条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悔改者;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第十四条第(五)——(八)款实施惩戒:

63、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者;

64、威胁、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造成恶劣后果者;

65、男女生勾肩搭背、过度亲密、谈恋爱,不符合中学生行为习惯等累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者;

66、校园欺凌造成恶劣影响者;

67、具有40--62条中两种以上行为或具有40--62条行为经过教育仍不悔改者;

68、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仍有违纪行为者;

69、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70、违反国家政策触犯刑律者。

71、打架斗殴、行凶、造成人身伤害等有严重后果者,赌博、偷盗、窝赃、销赃等屡教不改者或金额巨大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者;

72、殴打教职员工等行为恶劣者;

73、在一学期内连续无故旷课超过4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者。

第三章 惩戒方式

第十二条 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实施惩戒的方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

(一)批评教育。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赔礼道歉或做口头检讨;

(二)适当增加额外的学习任务。如: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

(三)体育锻炼。针对不同的学生做不同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注:运动量不能过大,并时刻关注被惩戒学生的实际情况),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

(四)适当增加额外的班级公益服务任务,承担一定时间的某一项值日、清扫卫生区等任务;

(五)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六)书面检讨。通过写犯错说明书,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避免在以后的学习、成长中再犯类似的错误;

(七)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科学、适当的惩戒措施。

第十三条 由年级组实施惩戒的方式: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年级组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年级组德育工作负责小组予以训导并通知家长到校沟通交流;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在统一时间进行有意义的劳动;

(三)年级组通报。年级组根据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将惩戒决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年级师生;考试作弊,除通报外,该科成绩记零分;

(四)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收管物品。教师、年级组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如:电子产品等)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七)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八)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四条 由学校学生行为惩戒委员会实施惩戒的方式:

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训诫小组进行训诫,家长陪同孩子一起到场;

(二)由法治副校长予以训诫,家长陪同孩子一起到场;

(三)全校通报。将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校师生;

(四)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五)将违规违纪事实写入学生成长记录、学生档案,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七)将违规违纪事实写入学生成长记录、学生档案,并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八) 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学生,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可以决定建议将其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在实施惩戒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严重违纪学生予以训诫。

第四章 惩戒机构

第十六条 班主任实施的惩戒方式和惩戒行为可以依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应当通过班级民主决定并经班级家委会签字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第十七条 年级组成立德育工作小组,根据本年级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经年级家委会签字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训诫室,执行第十四条(一)——(五)款的惩戒,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训诫组成人员:政教处分管副主任、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保卫科长、年级主任、相关班主任、年级家委会成员2人。

第十九条 成立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执行第十四条(六)——(八)款的惩戒。对于需要作出惩戒决定的学生行为,按照学校制定的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惩戒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

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法制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政教处分管副主任、校家委会成员2人。

第五章 申诉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实施本规则第十四条所列教育惩戒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校长、法制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校家委会成员2人。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对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情形的,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程序

(一)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所在班级、班主任、年级组及其它知情者有责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政教处认真调查学生违纪事实,对拟定处分的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并根据学生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学生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违纪学生实施处分,应迅速及时。在违纪事实调查清楚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做出处理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要以公告形式通告全校(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实施纪律处分的具体程序:

1、学生违纪后,由违纪学生填写好《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写清事件的起因和详细经过。由班主任、年级组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2、政教处查清违纪学生是否曾有违纪记录或纪律处分。

3、达不到纪律处分的违纪事件,班主任、年级组依据《广昌一中教育惩戒规则》进行处理。处理后,班主任将《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上交政教处备案,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4、确须纪律处分的报政教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在《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加具意见,上交政教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报政教处后,班主任要全程协助政教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年级组签署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

5、政教处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惩戒细则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讨论决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含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6、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批准的处分决定,由政教处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在公布处理意见前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告知处分结果,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同时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四)撤销由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作出惩戒决定的具体程序:

1、处分生效之日起,经3个月以后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及所在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交思想认识材料一份到政教处。

2、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

3、经政教处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学校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广泛宣传科学惩戒,引导师生及家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方法等内容,提高师生及家长对惩戒教育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理性地审视、评价和对待惩戒教育。

(六)广昌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校园行为规范

1、按时入校,不随意出入校门,有事出校门,要出示经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

2、入校穿校服,佩戴学生卡。

3、在校园内不骑电动车、摩托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排列整齐。

4、行为举止文明,见到老师或客人要问好,同学间使用文明用语,互敬互爱。

5、爱护校园环境,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果皮和包装袋,保持校园卫生。

6、爱护校园的花草树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7、尊重校园内教职员工,服从教育管理。

8、同学之间正常交往,异性同学之间不勾肩搭背、过度亲密,不谈恋爱。

9.不做翻墙、爬栏杆、攀窗户等各种危险动作。

10、不携带电子产品、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或管制器具进入校园。

二、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预备铃响,立即回座位,准备好学习用品,等候上课。

3、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全体起立问好、行注目礼,教师回礼后,方可坐下,迟到者在门口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入座。

4、上课用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问题,举手发言,起立大声答问,回答完毕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5、校园内穿戴要得体、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及其他不合中学生年龄、身份的奇装异服。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教室,保持正确坐姿,自觉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开座位,随意出入教室,不准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

7、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同学起立待老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课间休息不准在教学楼内追赶打闹、随意窜班或做有碍秩序的其它活动。

三、集会行为规范

1、维护国家荣誉,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集会时,各班要整理好队*,要清点好人数,不准无故缺席。到会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整齐入座,做到快、静、齐。观看演出或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3、开会时要保持安静,做到不谈笑、不议论、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它书籍、不中途离场。

4、散会时,清理好周围垃圾,有序退场,不得拥挤。

5、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四、劳动行为规范

1、积极参加劳动,培养热爱劳动的品德,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错误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爱护工具,不有意损坏工具;爱惜劳动成果,反对侵占劳动成果的行为。

4、劳动须借用工具时要履行手续,用后及时如数返还,丢失或故意损坏要赔偿。

5、劳动时要团结友爱,发扬协作精神

6、劳动时要注意安全,不搞危险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五、安全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2、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走人行横道。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学习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防触电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4、学习掌握游泳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坚决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即:①不准私自下水游泳。②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③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④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⑤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⑥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5、认真学习心理、生理健康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卫生保健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防性侵、防拐卖、防欺凌知识和毒品危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

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7、珍爱生命,积极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避险、逃生、自救和互救能力。

8、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六、卫生行为规范

1、教室、室外卫生区按总务处划分的区域,宿舍按宿管处划分的区域责任落实到班、到舍、到人。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2、卫生实行每天“二清扫,全天保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到地面无脏物,墙壁无污迹,窗台、讲台无灰尘,玻璃明亮干净,天棚、取暖设施无尘灰,饮水用具,扫除用具整洁。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墙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

4、教室、宿舍坚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5、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

(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办法

本项考核采取负分制。全面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的工作得10分。未完成一项工作扣1分。

1.做好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资助申请上报工作。转变工作思路,变传统的贫困学生自愿申请为班主任调查,摸底,上报。

(1) 未对本班贫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漏报一名扣一分。

(2) 未能及时完整上交学生资助信息表扣一分。

(3) 对本班贫困学生信息出现错报,漏报现象,错报漏报一名扣一分。

2.高考国家助学金。

(1) 对符合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班主任未能掌握情况,造成遗漏的扣二分。

(2) 未按时上交高考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表并签字确认的扣二分。

(3) 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上报遗漏一名扣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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